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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林洋鋐涉三度非禮及刑事恐嚇女子 續准保釋 月底區院再訊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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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林洋鋐涉嫌於今年7月在佐敦一個單位內三度非禮一名女子並刑事恐嚇她,被控非禮等4罪。案件今(10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堂,裁判官曾宗堯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1月27日於區域法院提訊,其間被告續准保釋。

被告林洋鋐(57 歲,報稱律師)被控3項猥褻侵犯另一人,以及一項刑事恐嚇罪。控罪指稱的案發日期為2025年7月2日至9日。控方稱,確認本案會是區院案件,並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1月27日於區院處理;裁判官其後批准。

經修訂後的控罪指,被告被控分別於2025年7月2日、7月5日、7月8日,在佐敦覺士道的某個單位,猥褻侵犯女子X;另被控於2025年7月9日,在該單位內威脅女子X會使她的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該女子X受驚及/或導致該女子X不作出她在法律上有權作出的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