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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涉冒充國安處詐騙他人 控辯雙方同申請閉門聆訊獲批 稱或涉敏感國安資料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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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兩名警員涉連同一名退休漢冒充警方國安處人員騙款,3人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冒警的退休漢另被控一項假冒公職人員罪,案件今(10日)在區域法院聆訊。庭上提到,退休漢和其中一名被控男警提出「永久終止聆訊」,而控辯雙方聯合申請閉門召開該聆訊,理由是辯方在該聆訊披露的內容,或觸及「敏感的國家安全資料」和「敏感的國家議題」。法官信納閉門聆訊具正當目的,基於謹慎起見批准「永久終止聆訊」閉門舉行。

被告為報稱退休人士李雪輝,以及均報稱為公務員的鄧栩洋和莊港偉。3人各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李雪輝另被控一項屬交替控罪的假冒公職人員罪。控方表示,李和莊均提出「永久終止聆訊」申請,而該申請或觸及「一啲敏感嘅資訊」,控辯雙方因而提出聯合申請,冀以閉門方式處理「永久終止聆訊」,在合適的時段才轉為公開聆訊。

暫委法官彭亮廷關注申請的法理基礎,控方回應說,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下稱《條例》)第122條,法官有權在合適或有需要的情况下,要求不同人離開法庭;《條例》第123條進一步訂明,法庭可基於「維護國家安全、公共秩序、司法公正」或「其他正當目的」下令聆訊非公開舉行。彭官另問,有審訊文件內容出自公開的雜誌文章,「嗰啲點解會係國家安全呢?」控方回應謂,他們的關注點在於不曾公開的文件,另在彭官追問下補充,今次申請主要是基於《條例》所指,閉門聆訊「其他正當目的」,並出於謹慎起見作出。

最終彭官表示,信納本案現時的情况符合《條例》第122和123條的描述,並與《條例》所指的「其他正當目的」較為相關,基於謹慎起見,下令「永久終止聆訊」閉門舉行。彭官說,法庭會就之後的聆訊是否公開作進一步指示,重申刑事審訊的「大前提」是應公開舉行,讓公眾旁聽。聆訊明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