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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涉刑毁立法會選舉宣傳品被捕 (17:42)
警方分別於前日(8日)及昨日(9日)接報,指在柴灣、深水埗及坑口有立法會選舉宣傳品被破壞。經調查後,警方拘捕3名本地男子,年齡介乎24至80歲,分別涉嫌干犯上述3宗「刑事毁壞」案件。
東區警區重案組督察謝婉盈指,11月8日晚上警方接獲市民報案,指於柴灣新翠商場外行人天橋,發現有多張立法會選舉宣傳海報疑遭破壞。警方到場調查,於柴灣多處行人天橋發現共136張由政制及事務局早前懸掛的選舉海報遭人惡意破壞。警方經過翻查大量閉路電視片段,鎖定一名24歲本地男子,涉嫌於本月8日凌晨時分扯爛多張海報。該男子今早(11日)於柴灣被捕,涉嫌刑事毁壞,男子正被扣查。
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督察馬長俊指,11月9日傍晚,警方收到議員辦事處義工報案,指一支懸掛在深水埗地鐵站出口行人路圍欄上的選舉宣傳旗幟被人破壞。據調查,一名男子懷疑不滿旗幟擺放位置,與現場義工發生爭執,一度情緒激動、大吵大鬧。爭執期間,男子懷疑用手拉扯旗幟,並將旗幟丟落地,然後逃離現場。警方調查後,於兩小時後在北河街拘捕該名50歲男子,他報稱為廚師,正被扣查。
將軍澳警區刑事調查隊督察劉梓俊指,11月9日早上,警方接獲立法會選舉參選人助理報案,指4個放在坑口文曲里行人路的立法會選舉推廣易拉架遭人破壞。警方調查後,鎖定一名80歲本地男子,該名姓林八旬翁同日晚上被捕,他報稱退休人士,已獲保釋候查。
東區警區助理指揮官(刑事)關晉廷指,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無合法辯解摧毁或損毁屬於他人財產,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監禁10年。警方重申,對任何人企圖或意圖干擾、破壞或擾亂立法會選舉的行為,採取零容忍、絕不姑息的態度。警方將竭盡全力、嚴正執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