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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邨謀殺案控方:被告就事件言5版本
【明報專訊】黃大仙彩虹邨男戶主2022年疑與友人有金錢糾紛,在對方上門時刺死對方,他否認一項謀殺罪,案件昨在高等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辭稱,被告就事發經過最少提供5個版本,包括稱事主在協助維修水電過程中弄傷自己;直至他得知事主搶救無效,才披露二人事前因事主欠他2萬元爭執,事主被刀刺中。
被告趙忠原(案發59歲)被控2022年2月11日在黃大仙彩虹邨紅萼樓2樓某單位謀殺許文達(終年39歲)。控方開案陳辭稱,被告與事主為朋友,當日事主上門,被告不滿他借錢未還,二人爭執,其間被告取刀刺了事主右胸一下。被告其後報警召救護車,起初稱現場有意外,有人被金屬物品擊中流血,在警員到場後改稱事主是被金屬物刺中。
初稱事主修水電弄傷 後稱沒還錢刺對方
控方開案陳辭續稱,事主被發現時已無脈搏和呼吸,被告表示不知發生何事,在事主送院沿途解釋,事主為他朋友,因協助維修水電上門,隨後他短暫離家,回家後聽見事主大聲叫救命,稱維修過程中不小心弄傷自己。事主最終搶救無效,被告此時再度修改說法,稱事主欠他2萬元,爭執時他一怒之下刺向對方。
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又說,他只是持刀威脅事主,但事主向他衝來;事主生前只還了一半錢。法醫稱事主死因為致命刀傷,傷口長約5釐米,傷及心臟主要血管。
【案件編號:HCCC 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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