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港聞

理大突圍案9人減刑2至6月 兩人定罪上訴駁回

發佈於

【明報專訊】2019年11月理工大學被圍封,多人試圖「突圍」而出被捕及控以暴動,定罪11人早前就刑期申請上訴,經審訊被裁罪成的其中兩人另就定罪上訴。上訴庭昨日頒下判辭表示,原審法官的定罪裁斷無不妥,但量刑起點應下調,遂判其中10人上訴得直,由原先監禁46至72個月,改判監禁42個月至70個月,餘下一人維持原先的72個月。

11名申請人為莫紫微、朱健君、明子軒、鄭卓琳、謝源紹、林玉堃、施朗、梁恭豪、馬健朗、張展銘及陳嘉鋒。朱健君和馬健朗就定罪和刑期申請上訴,他們原審時被區院法官謝沈智慧判囚72個月;其餘9人只上訴刑期,原本介乎46至61個月。根據判辭,上訴庭不認為謝官裁斷明顯出錯,例如批評本身是公院註冊護士的朱健君自己帶急救用品到場而教會沒有安排,是謝官運用常識和生活經驗做的事實裁斷,本案所有證供的「壓倒性疊加效應」足以支持朱參與暴動是唯一合理推論。判辭續指,馬健朗供稱因「丁媽」號召入理大,謝官邀請控方就丁的背景提供資料並無不妥。上訴庭最終駁回二人定罪上訴。

官:只涉暢運道暴動 量刑應降

至於其餘9人,申請方指謝官對逃離理大而非主動攻擊警方的申請人採用過高量刑起點,本案涉及突圍情節,與梁子揚案相似,但即使以最嚴厲眼光看待,亦不會導致上訴庭由採納3年量刑提升一倍至本案的6年。上訴庭認為本案較梁子揚案更有準備和系統,與警方對峙時間更長、攻擊亦更激進,然而事件雖圍繞整個理大暴動,9人涉及的控罪只針對18日在理大外暢運道一帶的暴動,量刑基準「應略為下調」,遂降至5年半。

除了駁回馬健朗刑期上訴、維持原判,上訴庭最終改判朱健君監禁70個月、張展銘監禁56.5個月、謝源紹監禁50.5個月、明子軒監禁43.5個月、梁恭豪監禁42個月,其餘5人則監禁47.5個月。

【案件編號:CACC 17/24】

(反修例風暴)

繼續閱讀
贊助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