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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院殮房不再免費 第四天起每日100 元旦推行採遞增制 殯儀業:辦手續或需兩周 家屬被動
【明報專訊】公立醫院殮房明年元旦起不再免費,遺體存放起計首3日不收費,第四日起每日100元,第十八日起增至200元,第三十四日起再增至550元。殯儀業稱家屬要等候醫院發出離世者醫學證明書、辦理死亡登記、申請火葬等,需時可長逾兩周,家屬面對衍生的殮房收費被動且無奈,建議醫管局訂出合理豁免收費時間。醫管局稱檢視殮房收費旨在改善殮房使用情况,善用公共資源,又說為顧及部分有經濟困難市民需要,會為殮房收費設立豁免機制。
醫局:減濫用 設豁免機制
醫管局昨晚回覆本報稱,相關收費調整是公營醫療收費改革一部分,旨在理順公院服務和減少浪費濫用,提升公營醫療系統可持續性;釐定殮房收費時已考慮各項因素,包括醫院運作及市場同類服務收費水平。局方稱,近年約有一成遺體在醫管局醫院殮房停放逾一個月,部分個案更逾一年;檢視殮房收費旨在改善殮房使用情况,善用公共資源。
醫管局上周五就部分收費檢討刊憲,提及明年1月1日起調整部分醫院行政費用,包括殮房收費。新安排由遺體存入當日起計,首3日不收費,第四日起每日收費100元,第十八日起每日收費200元,第三十四日起增至每日550元。若遺體存放殮房30日,收費為4000元。
放30日共收4000 34日起550
殯儀業商會理事長鄭志傑指出,當一人於醫院離世後,醫院會向家屬發出醫學證明書,普遍需3至5個工作天,家屬需辦理死亡登記手續並領取死亡證,再申請及安排火葬。按食環署服務承諾,會安排申請翌日起計15天內尚未編配的火化時段,他稱這意味即使家屬及各部門積極處理,整個流程需時可長逾兩周,倘遇公眾假期會更長,家屬面對衍生的殮房收費被動且無奈。
鄭續稱,確定火化時段後,家屬需與醫院預約領取遺體,如醫院未能安排合適時段,家屬要更改火化時段,令遺體存放殮房時間延長;若再考慮喪禮安排,存放時間或再延長。
業界倡訂合理豁免收費時間
鄭志傑說,理解當局或想市民積極處理親友後事,惟認為應衡量其他部門各配套情况,讓家屬有合理時間處理文件及手續,建議醫管局檢視安排,訂出合理豁免收費時間,「一個月會相對理想」。他關注部分個案須呈報死因裁判官,過往有家屬與法醫約見面需等兩周,促當局訂明這些情况衍生的殮房收費會如何處理。
議員促延至7或14天
立法會議員梁熙認為,存放遺體時間非親屬可自主決定,一般辦理死亡證等必要手續最少需數天,涉周末或需更長時間。他認為殮房收費按日數遞增做法未必合適,僅首3天不收費,意味大部分家屬處理後事的必要開支將增加,促醫管局考慮延後收費,延長豁免收費日數至最少7或14日。
醫管局在本報查詢下始交代豁免費用機制,稱病人若生前已領取綜援或長者生活津貼等援助,將獲豁免殮房服務收費;若生前已獲醫管局醫療費用減免,離世後殮房服務收費獲全數或部分減免;如因特殊情况如需等死因裁判官作剖驗遺體指示,該段等候期間不收費。
醫管局稱,如家屬為先人繳交殮房收費時有經濟困難,可向醫院求助,醫院可按實際情况協助申請豁免費用。由於殮房收費屬行政費用,局方稱明年推出加強保障病人的每年1萬元醫療費用上限機制並不適用。
目前衛生署有4間公眾殮房,遺體存放不收費。另有7間持牌殯儀館設存放及處理遺體的殮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