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子女形容和善 辯:精神狀况非自招
【明報專訊】被告張祺忠昨身穿深色西裝以英文應訊,在庭上表現冷靜。辯方求情稱,案發時被告精神狀况並非他自己招致,又引述被告兩名子女撰寫的求情信稱,案發前被告個性溫和及善良,力陳被告殺人與其性格不符。此外,辯方提及被告家庭經濟狀况,被告財務由事主管理,案發一家持有5個物業,惟本案重點不在於財務相關問題,而是被告精神狀况。
辯方資深大律師陳政龍求情稱,被告和事主於1988年結婚,兩人育有一對子女。陳強調,被告一直承認非法殺害死者,並且在首次審訊時已認誤殺罪,望法庭給予三分之一刑期扣減。陳又提到,被告面對工作和家庭壓力,他案發時的精神狀態不是自己招致,他並非有預謀犯案。至於被告家庭財政狀况,陳指被告的財政由妻子管理,案發時家庭持有5個物業,但本案「真正問題」在於被告患抑鬱,其精神狀况損害他理性判斷的能力。
翻查資料,案發時被告和事主持有的5個物業,位於干德道慧豪閣、羅便臣道信怡閣、列堤頓道嘉華大廈、牛池灣峻弦、皇后大道西景賜大廈。另外,本案首次審訊時有證供觸及事主性格,其中曾於港大偉倫堂工作的蔡姓職員以辯方證人身分供稱,得悉洋名Tina的事主綽號為「天拿水」,意指她聽到「逆佢意」的說話就會「撻着」。
日報新聞-相關報道:
神志失常誤殺 張祺忠勒死妻囚7年4月 心理學家指長期受心理虐待 官量刑考慮患抑鬱、殺人不符本性 (2025-1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