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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掃毒上水公屋檢依托咪酯 3男女被捕 (10:42)
警方昨午(10月31日)於上水展開反毒品行動。行動中,警員截查胡姓(21歲)男子,在他身上檢獲3粒懷疑依托咪酯,其後押解胡到清河邨住所,再檢獲7粒懷疑依托咪酯。胡涉嫌「販運危險藥物」被捕。
警員再突擊搜查清河邨一單位,並於單位內檢獲小量懷疑依托咪酯。警員即場以涉嫌「管有危險藥物」及「販運危險藥物」,於單位內拘捕同為18歲姓凌男子及姓賴女子。
行動中檢獲的毒品總市值約2450元,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據悉,凌及賴為情侶關係,與首被捕胡男相互認識為朋友關係。
警方重申,「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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