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拒找3毫粗言罵客 的士司機罰2000 爭執逾20分鐘被錄音作證 不滿裁決指浪費公帑
【明報專訊】一名男乘客不滿的士司機多收3毫子車資,要求找續,司機涉罵乘客「屎忽鬼」、「唔死都冇用」等,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無禮貌及不守規矩」罪成,罰款2000元。裁判官表示,被告多次用粗言指罵乘客,包含侮辱言語,並無合理辯解。被告不滿裁決,指事件鬧上法庭已浪費公帑。裁判官着他自行找律師,「法庭唔係你律師」。
車資43.7元客付百元
被告只肯找續56元
被告關國培(現70歲)無律師代表,被控於去年12月1日晚上8時許,在旺角新世紀廣場往何文田欣圖軒,作為的士司機時無合理辯解而無禮貌及不守規矩。暫委裁判官高麗盈裁決指出,涉事乘客作供清晰直接,他為43.7元車資支付100元現金,被告僅找續56元,欠缺0.3元餘額,二人爭執逾20分鐘,最終乘客改用八達通付款。
裁判官認為,乘客的證供誠實可靠,法庭全盤接納,反觀被告自辯時不盡不實,沒有道出真相。裁判官表示,被告辯稱從乘客支付現金至警方到場之間,自己在車上一言不發,惟根據乘客的錄音,被告曾說「×街」、「屎忽鬼」、「香港有呢啲人影衰晒」和「死極都唔×死」等,證供與錄音不符;即使被告堅稱無講粗口,但其言論指向乘客,刻意讓乘客聽到,行為不禮貌。
被告堅稱全程無出聲
錄音揭罵「×街」「屎忽鬼」
裁判官提及,被告在車上等候警員時曾拍攝乘客樣貌,被告辯稱將片段發送予同事,讓同事知道有事發生,但片段談及「畀網民公審」,被告顯然有意拍片發布上網。裁判官表示,被告辯稱案件由3毫子車資而起,不過由始至終,乘客因為被告罵粗言才投訴,乘客要求留在車上等待是應有權利,而被告無合理辯解下無禮貌對待乘客,被裁定罪名成立。
被告:我要投訴 官:找律師
控方稱,被告有一項不小心駕駛的案底。被告親自求情稱,自己任職的士替工司機,月入8000至9000元,已婚和育有兩名子女。被告又稱,當時的言論無針對任何人,「為咗3毫子搞上法庭、浪費公帑,仲濫用警力」,認為裁決不合理。
裁判官判刑指本案有一定嚴重性,被告無禮貌及不守規矩逾20分鐘,被告聞言再稱「唔合理,我要投訴」。裁判官提醒,法庭有既定程序處理投訴,着被告自己向律師索取法律意見。裁判官最終判處罰款2000元。
【案件編號:KCS 6084/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