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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橋新發展區第二期住戶遷出 政府感謝居民配合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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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晚在「北部都會區」Facebook專頁發文,指地政總署聯同相關政府部門今日就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第二期順利進行聯合行動。在行動中受影響住戶都自行遷出。相關用地已交予土木工程拓展署進行新發展區的所需工程。政府感謝居民的配合。
政府指行動中涉及一名89歲婆婆及其家人。早於約3 年前,該住戶已被通知預計的遷出限期。就安置安排,該住戶早前經申請後已獲轉介至房協審批及編配單位。其後該住戶通知房協,要求取消其安置申請。地政總署其後一直嘗試接觸該住戶,提醒他們有關安置申請的事宜,惟未獲回覆;至上周婆婆及其家人才表示願意重新啟動安置申請。他們現時已獲協助安排臨時住宿,並已於今天自行遷出。該住戶的安置申請將繼續處理。

今天的行動要求90個已過遷出限期的住戶離開。署方與相關部門已安排有需要的居民進入工地取回私人物品,及安排有需要者在其他地方短暫居留。署方職員及社工隊亦一直與居民保持密切溝通,提供適切協助,例如轉介有需要者至社會福利署跟進,以及考慮為有特殊或醫療需要的個案推薦體恤安置。

地政總署職員及社工隊一直與居民保持密切溝通
地政總署約於3 年前已向受影響住戶發信,通知預計遷出限期。署方按工程需要分別於去年9月、今年4月、8月及10月分批張貼法定通知,要求受影響住戶於去年12月、今年7月、11月及明年1月分批遷出。期間地政總署職員及社工隊一直與居民保持密切溝通,勸喻未遷出者盡早遷出,並提供適切協助。
2246個受影響住戶中,276戶已上樓或領取特惠補償;135戶已確認初步合資格,並轉介至房協或房委會審批及編配單位;499戶已確認不符合資格獲安置或補償(原因包括在港擁有住宅物業、為現有公屋租戶、居於違規構築物(即非登記寮屋或非持牌構築物)或未達最低居住年期等);278戶尚未交齊文件;1058戶經多番勸喻後仍未接受資格審核。
雖然首三批被張貼法定通知住戶的遷出限期已過,署方亦多次延長遷出的限期。署方自今年5月至今,已成功勸喻487戶受影響住戶遷出,但新發展區工程不能再繼續押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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