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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明年起調整轄下診所收費 病人最多獲發24個星期服用量藥物 (18:36)
公營醫療收費改革會在明年1月1日實施,衛生署今(31日)公布,將因應改革調整轄下診所部分公眾服務收費,主要涉診金和藥費,收費水平按醫管局同類服務釐定;而臨牀服務與醫管局所提供同類或類似服務的收費水平亦會掛鈎。衛生署同時實施新配藥安排,病人每次經診治後,最多將獲配發24個星期服用量的藥物。
衛生署說,配發藥物新安排下,如病人獲醫生處方多於24個星期藥物,領取藥物時只會獲配首24個星期藥物和一張「取藥單」,病人需於指定日期到同一藥房,覆配餘下份量的藥物;行動不便的長者或輪椅使用者等個別病人,或會酌情一次過獲發多於24個星期的藥物。每種藥物收費則以4星期為收費單位。
衛生署指,診所的醫生在處方「有需要時服用藥物」時,會按病人臨牀需要配發,如病人確認家中尚有剩餘的同款藥物,則會相應調整處方數量。
另外,醫管局亦公布優化醫療費用減免機制下的申請安排,已預約於明年在公立醫院應診的病人,如需要申請醫療費用減免,最早可分階段於今年11月起預先提交申請,料受惠人數將增至14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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