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有價講:公職人員犯罪,功過相不相抵? 發佈於 2 天 前 2025 年 10 月 31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23年6月旺角彌敦道發生車禍,一名持「P牌」(暫准駕駛執照)休班督察駕駛私家車時衝紅燈致女途人嚴重受傷,手術後「長短腳」,法庭今年9月初判涉事督察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判決掀起質疑,社會有聲音指判罰過輕,認為執法者犯法應罪加一等;警隊高層的求情信則提倡相反概念,認為被告工作表現優良,應能作為減刑理由。究竟公職人員犯法,應該將功折罪,還是罪加一等? 相關文章:語文同樂 第797期 不要錯過 資訊素養:人工智能生成內容的挑戰與應對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生活關鍵詞:「垃圾蟲」幾時都有 生活關鍵詞:在座各位都是(製造)垃圾 不正經中文:做衣服要論年資——縫人製衣 人形圖鑑:問卷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