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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启真:中央一直是香港優質民主的最堅定推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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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第八屆立法會選舉提名期過半,參選者陸續浮出水面,競選戰况也漸趨激烈。但在總體熱烈的氛圍中,卻夾雜着諸如「中央干預香港選舉」、「祝福名單早就內定」等聳人聽聞的聲音。對此,中央港澳辦、國務院港澳辦連發兩篇「港澳平」文章〈選好立法會 再上新台階〉(10月17日)及〈選舉不容干擾破壞〉(10月24日),作出權威定調和嚴正批駁。細讀內文,當中一些論述需引起各界持續重視。

「港澳平」文章破謠言 正本清源

首篇「港澳平」文章強調,新選制下選舉尤其突出公平良性競爭,不存在所謂「祝福名單」,也沒有誰享有什麼「特殊待遇」;文中還列明來屆立法會議員應符合「四個選出」的標準。第二篇則對那些企圖詆譭新選制、干擾破壞選舉的言行,劃出清晰法律紅線,警告有關人等勿以身試法;同時強烈呼籲全港選民積極「票」投未來。

在筆者看來,這兩次重磅發聲正本清源,既是對今次選舉安全的有力維護,更是對本港發展優質民主的呼應強音。實際上,中央一直是香港高質量民主的最堅定支持者、推進者,力促特區在一國兩制下更好實現良政善治。

早在《基本法》制訂階段,就明確規定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須根據特區實際情况,遵循循序漸進原則,最終實現由一個具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照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第45條第二款)。回歸以來,中央也一直尊重民意和政治現實,推進特區民主發展。從2004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修改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到2007年作出《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2012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及有關普選問題的決定》,再到2014年作出《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和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這些重大決策,均是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作出。同時,推進民主的方式依法依規,通過香港本地立法程序穩步推進,體現務實和審慎態度。

但在此過程中,部分反對派卻屢屢拋出「暴論」,試圖誤導社會大眾。他們一方面刻意將香港的地方性質民主與主權國家的民主簡單類比;另一方面,只從自身利益出發,隨意貼「真民主」或「假民主」標籤,製造社會撕裂。譬如在行政長官普選問題上,反對派炒作「國際標準」,提出種種違背基本法的無理主張,惡意抹黑中央及特區政府的努力。不過,中央始終堅守一國兩制初心,不為這些雜音所動,於立法會選舉和行政長官選舉辦法中逐步增加民主成分,堅定不移推動香港民主向前發展。

及至「修例風波」前後,第六屆立法會「拉布」、「流會」等亂象叢生,對經濟、民生造成空前嚴重阻滯。其後,中央依法完善特區選舉制度,「愛國者治港」全面落實,本港治理體系得以重塑,由亂到治的步伐加快。新選制下產生的第七屆立法會,取得一系列豐碩成果;理性高效的議會新風,廣受好評。

歷史充分證明,中央的目標從未動搖:行穩致遠地推進香港高質量民主。這種民主,立足特區實際,以實現良政善治為核心,避免形式化和空洞化,真正為香港社會發展提供持久動力。

追求實質民主走深走實

觀乎今屆立法會選舉,中央同樣延續了依法治港、尊重選民、注重質量的一貫理念。「港澳平」文章重申沒有所謂「祝福名單」,正是出於對民主的尊重、對選民的信任、對法治精神的恪守,選擇權是實實在在於選民手中。提出「四個選出」標準,則可視作適時適度的正向引導,提醒選民如何正確行使投票權,選出有利於香港整體利益和長遠發展的代議士。如此「信任+引導」,體現了一國兩制下既維護選民權利,又注重民主質量的特徵。比起西方「表演式選舉」把民主簡化為「一人一票」,這種方式強調民主的實質內涵和實際效果,恰是對高質量民主的準確追求。

此外,「港澳平」文章對干擾破壞選舉的行徑予以嚴厲警示,彰顯了中央維護特區民主秩序的決心與擔當。歷史一再證明:民主的可持續發展,必須建立於有序基礎上。從古希臘哲學家蘇格拉底因「暴民民主」被處死,到德國納粹黨領袖希特勒通過「選舉」上台,再到本港「修例風波」裏暴力分子藉「民主」之名行破壞之實……這些案例表明:無序的「一人一票」,極易引致災難性的後果,不僅民主無從談起,社會穩定和國家安全也會備受衝擊。

從這個角度說,「港澳平」文章旨在及時排除干擾選舉的不利因素,讓選民可專注於選舉和候選人本身——這是實現優質民主的關鍵。也只有在這樣安全有序、公平公正的環境裏,市民才能夠更好行使權利,香港高質量民主的實踐和發展才更有保障。

作者是法律專業協進會副會長、香港山東社團總會副秘書長、濟南市政協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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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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