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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黎智英告誹謗 申修訂指控 大公報反對 質疑欠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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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2020年入稟控告《大公報》文章〈亂港頭目謀『著草』路 線曝光 收費100萬〉誹謗,並依賴另外101篇《大公報》文章反映該報對黎有惡意,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聆訊。黎一方申請修訂指控,指明《大公報》如何在101篇文對黎懷有惡意,包括對黎造成人格謀殺。《大公報》一方反對修訂稱指控欠詳細,又提及黎一方將「肥黎」或「肥佬黎」的稱謂視為惡意,但相信有人會問,這樣稱呼黎又如何?法官將於3個月內頒判辭。

原告稱101篇文章懷惡意

本案原告為黎智英,被告為大公報(香港)有限公司。原告大律師林嘉仁陳辭稱,除了〈亂港頭目謀『著草』路線曝光 收費100萬〉一文,原告方會依賴另外101篇《大公報》文章顯示該報對黎懷惡意,並申請修訂針對該101篇文章提出的指控。

林舉例,《大公報》一文指黎為「亂港黑手」,「禍害香港不遺餘力」,希望藉是次修訂帶出該文對黎造成人格和聲譽謀殺。林又提到《大公報》在〈網民改圖 「預告」黎智英入獄〉一文發布黎入獄改圖,修訂指出該文並非恰當報道,而是惡意攻擊。

被告稱修訂無提文章真確否

代表《大公報》的資深大律師袁國強陳辭稱,原告方把101篇文章分成7類,包括「肥黎」、「肥佬黎」及「賣港四人幫」等並歸納內容,但沒有清楚指出文章如何支持指控,亦沒有提及內容正確與否,故反對修訂。對於原告方把稱呼黎為「肥黎」、「肥佬黎」視為惡意,袁指出,「有人會問,那又如何?」法官高勁修亦關注原告方把「肥黎」、「肥佬黎」等列為文章分類。林嘉仁笑言,黎確實頗肥,同時重申原告方主要質疑在於《大公報》指控黎破壞香港等。

【案件編號:DCCJ 67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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