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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框架明「死線」 政府續提行政措施 勢成5年唯一到期未履判決人權案 陳弘毅料無後果
【明報專訊】政府因應「岑子杰案」制定的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遭立法會否決後,擬以行政措施滿足裁決要求,終院所定的兩年暫緩期將於明日屆滿,迄今未見方案。本報整合律政司及司法機構2020年至今的資料,有7宗政府敗訴或和解而涉及人權的案件,除了兩宗仍處法律程序,其餘4宗政府已落實判決的法律要求,而「岑子杰案」很大可能成為當中唯一的案件,未能在期限內完成法院要求。有法律學者稱,法庭判決只屬宣告,政府在暫緩期屆滿後未訂替代框架亦無後果。有同志團體期望政府明日前公布行政措施,並爭取下屆立法會立法。
明報記者 廖俊升 葉希雯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7月向立法會提交《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上月遭立法會否決。終院2023年裁決要求的兩年暫緩期即將屆滿,政制局上周四回覆本報時,沒交代行政措施詳情,稱正研究如何透過行政措施,在相關範疇為同性伴侶提供保障。局方重申已盡最大努力向立法會提交草案,以履行《香港人權法案》的積極義務,惟草案不獲通過。
5年政府7敗訴和解 4已有跟進
司法覆核近年成為性小眾爭取權益的途徑,律政司回覆本報表示,剔除與免遣返聲請有關的案件後,過去5年共有61宗司法覆核案,涉及申請人聲稱政府過度限制基本人權,當局在其中7宗(即11%)敗訴或就基本權利妥協而和解。
根據律政司及司法機構網頁資料,有7宗牽涉《香港人權法案》而政府敗訴或和解的司法覆核案(見表),其中已結案的4宗案件,政府已在和解或判決當天起計的最遲14個月內,落實判決的法律建議或採取相應行動,包括處理同性配偶身後事、跨性別人士申請更改身分證性別的手術要求、外地已婚同性伴侶申請公屋 ,以及無遺囑下繼承遺產。
陳:法庭宣告無約束力 不能要求立法
港大法律學院憲法學講座教授陳弘毅表示,由於法庭判決只屬宣告,與具約束力的禁制令不同,即使政府逾期未訂替代框架,亦沒後果。他續說,「岑子杰案」的判決宣告不清晰,未提立法機關有否憲制義務通過法案,亦沒觸及否決後果,認為政府提交草案一舉可理解作已積極履行法庭要求。陳說,原訟人岑子杰可要求法庭作出進一步指示,但法庭不能要求立法機關立法,故難有實際行動。
湯家驊:再交草案亦難通過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訴訟雙方均可要求法庭跟進,法庭不會自行解釋法令。他說,行政措施不能達到法律框架的效果,惟料下屆立法會的政黨組成與現屆分別不大,政府再交草案亦難通過。岑子杰上月曾回覆本報稱,不擬再提司法覆核。
香港婚姻平權協會法律顧問、大律師馬亞山(Azan Marwah)預料,倘政府逾期不履行法庭要求制定替代框架,將招致更多司法覆核訴訟,促使終院作出其他命令處理現况。
性小眾群體盼明交代措施 下屆立法
性小眾群體「萌家香港」共同創辦人侯嘉卓表示,立法會否決草案後,同志社群出現負面情緒,政府雖已承諾推出行政措施,但仍不清晰,期望當局明日前能交代方案,並向下屆立法會爭取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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