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早前發生車禍後不顧而去事件,一名女途人受傷。周二(21日)下午約5時20分,警方接獲報案,指一名60歲女途人在田景路38號對開懷疑被一輛私家車撞倒,導致手腳受傷,私家車其後不顧而去,女事主清醒被送往屯門醫院治理,經初步調查後,案件列作「交通意外有人受傷 – 不顧而去」。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意外調查隊第6隊接手調查後,昨晚(24日)在上水區拘捕一名30歲姓吳本地男子,並暫控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嚴重受傷」罪,一項「在意外發生後沒有停車」罪及一項「在意外發生後沒有報案」罪,案件將於今日(25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