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女足前助理教練非禮罪脫 律政司提案件呈述上訴 稱原審裁判官做法或有偏頗 (14:22)
香港女子足球代表隊前助理教練黃子偉被指2021年摸下屬胸部和從後環抱等,經審訊裁定3項非禮罪脫。律政司提案件呈述上訴,被告則不服訟費命令上訴,今(23日)於高等法院一併處理。律政司表示,原審裁判官對檢控人員存有偏見,做法或有偏頗,削弱公平審訊。上訴方則指,未聽過司法人員本身(per se)偏頗,可納入控方上訴理據。法官指示雙方呈交補充陳辭,案件押後裁決。
上訴人黃子偉原本被控於2021年7至9月間三次非禮事主X,裁判官彭亮廷原審時裁定被告3項非禮罪不成立,並拒批辯方訟費。律政司高級檢控官林曉敏今在案件呈述上訴提出兩個法律問題,包括原審無罪裁決是否有悖於常理,以及原審裁判官對待檢控人員、處理X在屏風後作證等一系列做法,是否具偏頗,令旁觀者覺得損害公平審訊。
暫委法官李俊文庭上關注,律政司提出首項上訴議題,包含裁判官審案有否「進入格鬥場」、失去客觀態度等因素,與第二項議題重疊;若原訟庭維持原審無罪裁決,但基於裁判官做法偏頗,將案件發還重審,而被告重審後罪成,會衍生奇怪情况。律政司回應,兩項議題關乎裁判官審案方式,原訟庭可以一併考慮。
代表上訴方的大律師黃志偉則指,事主X證供有問題,裁判官審案步驟「可能錯哂」,例如沒有充分考慮辯方結案陳辭對X的批評,但原審達致的裁決正確,不應推翻無罪裁決。上訴方提及,自己執業超過40年,未聽過司法人員本身有偏頗,可以納入控方呈述上訴的理據。李官遂指,司法人員行為偏頗較罕有,但上訴案例上未出現過,「唔代表唔可以出現」。
訟費上訴方面,原審裁判官基於被告自招嫌疑拒批訟費,上訴方質疑裁判官考慮錯誤和理據不足。李官表示,現階段對批准或駁回上訴的可能性「保持開放」,若批准上訴,會指示盡快排期重審。李官指示雙方存入書面補充陳辭,收妥後會在3個月內頒發書面裁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