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兒童坐私家車下月起須用束縛設備
【明報專訊】運輸署昨日提醒本地和跨境私家車司機,下月起8歲以下且身高未達1.35米的兒童,在香港乘坐私家車須使用兒童束縛設備,違例者可被警方發出230元定額罰款通知書,案情嚴重可交法庭審理,最高罰款2000元。
運輸署指出,下月1日起8歲以下兼身高未達1.35米的兒童,不論坐在私家車前座或後座,均須使用兒童束縛設備。8歲或以上兒童,或身高達至少1.35米乘客,亦須佩戴成人安全帶或使用兒童束縛設備。違例司機可被罰款。
署方又提醒,選擇兒童束縛設備時,應以產品適用身高或體重範圍為首要考慮,留意產品有否符合國家或國際認可標準的標記,並按指引安裝。除兒童安全座椅外,亦可選擇便攜式兒童束縛設備,如安全帶調節器、穿戴式安全約束背心、可折疊幼兒增高座位等,但由於其兩側無保護墊或椅背,故保護力在側面撞擊中一般不及兒童安全座椅。
Uber推「兒童座椅」行程
網約車為私家車,同須遵守法例。Uber表示,根據早前問卷調查,約兩成Uber行程載有8歲以下兒童;公司已與兩間具信譽供應商合作,讓司機可以優惠價購置兒童座椅,協助司機達到安全標準。Uber又稱下月1日起亦會推出兩個「兒童座椅」行程選項,接載1至7歲兒童或4至7歲兒童,相關私家車將配備符合法例要求的兒童安全座椅或其他兒童束縛設備。私家車須通過審核,才符合資格接收Uber兒童座椅行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