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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電騙兩長者 收款人囚3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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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31歲男子5日內先後假扮兩名八旬長者的親人,訛稱被拘留及需保釋金,一名老婦交出8萬,另一老翁察覺有詐報警,男子落網。他早前承認洗黑錢及串謀詐騙兩罪,案件昨在荃灣法院(暫代區域法院)判刑。法官稱,本案牽涉兩名年邁長者,被告必然知道他們受驚,「可謂案情十分嚴重」,加刑三成,判監3年半。

被告嚴浩鋒(31歲,報稱廚師)早前承認各一項洗黑錢及串謀詐騙罪。被告承認案情提到,2023年11月17日上午,89歲葉姓女事主於屯門家中接到「兒子」來電稱被拘留在警署,需8萬元保釋金。同日下午,被告到屯門取走8萬元,着葉勿告知他人。葉向親人查詢後發現受騙,最終報警。

有搶劫盜竊案底 警誡稱欠債

同月21日上午,82歲羅姓男事主接獲「女婿」來電稱被拘留在警署,需4萬元保釋金,羅察有詐報案。羅在警方協助下於天水圍住所附近跟被告交收款項,被告把該些假錢取走後逃去,同日被捕。警誡下被告稱因欠債犯案,透露案發前於通訊軟件Telegram認識一名陌生人,對方提供涉案工作機會,事成可獲一成款項。被告又提到,他取走涉案葉姓女事主款項後,把款項以加密貨幣形式傳送給該陌生人。

暫委法官陳永豪判刑稱,本案牽涉兩名年老事主,被告一定知道他們會受驚,且被告受同一人指使犯案,形容案情十分嚴重、被告「惡行」嚴重程度不比相關案例低。陳官又提到,被告曾有搶劫及盜竊案底,不應視為初犯,最終接納控方加刑申請,決定加刑三成,就兩項控罪判被告監禁42個月。

【案件編號:DCCC 95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