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
趙文宗:問眾生,「風骨」為何物?——兼談道歉的重要

【明報文章】一句說明——風骨就是公義的雙生兒。
先分享朋友的故事:「我家坐廁塞了,上網找了一間通渠公司。師傅來到,很快就弄好,之後便說我住的是唐樓,坐廁舊,容易再塞;不如多付4000元,用什麼高壓水槍的話,不再易塞,可以保養兩年。我覺得有道理,便同意了。誰不知,不到10日,又再塞。打電話到那公司,公司說:『5日後才找到師傅。』嘩。那我5日不可用洗手間?你們不是說保養兩年嗎?『保養兩年,不等於派個人日日待你家!』公司駁嘴,之後掛電話。我上網查,原來這公司是『慣犯』,就是耍無賴,有時甚至不回覆電話;就連半官方組織也對它束手無策。我於是找律師『起它底』,去小額錢債審裁處起訴該通渠公司。誰不知,該公司反指我找錯公司,卻不上審裁處反駁,而是不停致電我大廈業主立案法團,說我白癡,找了個『弱智律師』,它根本未曾派人到我家。法團煩不勝煩,勸我停手。我說,這是什麼道理——我被騙,之後提告;你們怕煩,便叫我吞了這口冤屈氣?我不理,堅持,現在與法團的人在電梯碰見都尷尬。」
我簡單直接回應:「無論如何,我支持你!勸退你的,缺公義感,更無風骨!」
風骨 就是公義的支撐
哲學文人一直討論公義的定義,建構公義的程式——中華傳統文化認為,公義就是適宜,乃和諧的產品,正所謂「義者,宜也」(故事中的業主立案法團就是這種態度)。哲學家羅爾斯(John Rawls)主張,公平乃公義的起點(我朋友的立場)。哲學家齊澤克(Slavoj Žižek)提醒我們:除了不停反省公義的意義,認清落實公義的代價也同樣重要。他在Zero Point一書中這樣寫:「尊嚴就是我要求公義,即使那會損害我的利益或生存(頁23,原文為:[D]ignity implies that I demand justice even when it goes against my material interests or my survival itself.)。」為證成及實現公義,犧牲眼前利益,甚至生命,那就是風骨。
要理解風骨,不可不提魏晉時代「竹林七賢」(即嵇康、山濤、阮籍、劉伶、阮咸、王戎、向秀)。他們生活不拘小節,文學作品絕大部分諷刺當權者的虛偽及無能。當中,嵇康的生平最具代表性。他是當代思想領袖,公認有才,卻堅持不當官;好友山濤推薦他代替自己職位,他寫下有名的絕交書。嵇康如此堅持,一說是他忠於前朝曹魏,一說是他不滿晉朝。
但嵇康最令人深刻的事迹不單是忠誠,而是為朋友、為公義犧牲——他與兩兄弟是朋友,哥哥姦污了弟婦,嵇康勸兩者立誓息事寧人;然而哥哥先發制人,誣告弟弟不孝;弟弟守諾,沒告發哥哥,被判有罪。當嵇康得知此事,為弟弟申寃,激怒皇帝,因此入獄,埋下被殺的種子。
由以上故事得知,風骨不單是堅毅不屈,更須有「為民生社稷奔走呼號,雖歷劫而不屈服,雖百折而不言悔」的勇氣及行動力。
沒反省 沒道歉 沒公義
必須強調:風骨須與反省共存。這也是哲學家德勒茲(Gilles Deleuze)對公義的看法——我們須不斷整合概念之間的關聯;否則,只執著自以為是的公義、不理其他人的觀點,就是淪為固執、自我,最後就是害人害己而不自知。比方說,從今天性別公義角度,批判地回看嵇康為友執義犧牲一事,他的處理方法非常父權、非常暴力,完全把女性約化為男性附庸。也是提醒我們:在設計執行公義的策略時,反省相當重要。一本通書無法看到老,當日嵇康的方法,當下不可能再適用。當然,反省自然是痛苦的;而反省帶來的最深痛苦,可算是坦承自己選擇的策略、方向錯誤,需要道歉。
至此,必須分享朋友故事的part 2:「我一直奇怪,為什麼半官方機構『咬不入』這間通渠公司,而律師卻可輕易找到。我問了律師前後3次,他都禮貌地說:『就是按單據上印章的名字查商業登記呀。』如此簡單?如此直接?那為什麼該公司堅持我沒找它通渠?我於是在聆訊前一日,自己上網找一次。原來,真的有兩間同名公司。我於是問律師多一次。半日後,他打電話給我,說:『對不起,我找錯了公司。』幸運也好,不幸運也好,我於是衝去小額錢債審裁處撤控。之後,律師『潛水』。沒道歉,沒退款。」
做錯事,可能導致出現公關危機,即時道歉是黃金定律。律師是否害怕負上法律責任,故此害怕、拒絕道歉?但,他身為法律專業人員,應該知道本港《道歉條例》列明:道歉並不構成、代表承認民事責任(第7條)。該條例只有13條條文,律師沒理由讀不懂。明明犯錯,導致整宗訴訟崩盤,仍死不道歉,一定是心理因素。
按心理學家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的心理分析理論,「自我」(ego)以理性主導,為調節原始欲望(即「本我」(id))和社會至高道德價值觀(即「超我」(superego))的機制。如果心理機制完美運作,一人因「本我」一時突破「自我」,做了違反、侵犯「超我」的行為;當「自我」回復日常運作,她/他會道歉,因那是「超我」要求的最合理做法。
問題是,「自我」會因身體狀况(例如失眠太累、意志不足)弱化、失去能量,不能有效運行,「本我」、「超我」則會因此變強。譬如,在日劇《放學後的病歷表》中,老師的「自我」弱勢、「超我」太強,壓倒「本我」;明明應該休息,卻因為偶然得知有學生討厭自己,為了保住完美教師形象(超我),「自我」被壓倒,literally不睡覺,沉思為何用心教書仍有學生討厭自己,最後在學校暈倒。
在韓劇《槍口彼端》裏,學生一直被同學欺凌、老師冷落,心理力量枯乾,「自我」力竭,「本我」主導,結果拿槍屠殺校園。朋友的律師也一樣,「本我」自尊太強,「自我」無力,明知應該(循「超我」指令)道歉,卻死不低頭。
追求公義:先量力,再想策略
說回我朋友。他追尋公義,功敗垂成。我亦不知朋友還有否心機、時間繼續追討,甚至向律師會投訴失責律師—— 一定有同行叫我勸朋友不要縱容「次貨律師」——但,各人當下可用資源、心理質素也不同。譬如,我們不應因家暴、性侵受害人不報警而譴責他們。想強調的是:在決定是否追求公義時,先需坦白評估自己的資源及心理狀態。如果我朋友當初沒時間來往小額錢債審裁處、沒有頂住業主立案法團壓力的心理質素的話,我朋友唯有採取其他辦法(例如找傳媒、網媒)告發那通渠公司。
現在回望,我朋友當然「運滯」——被通渠公司欺騙,再遭律師事務所戲弄,損失金錢之外,更一肚氣。然而,不就是在困難時刻,才可突顯公義及風骨的可貴價值嗎?寧受法團指摘,不怕花時間也要追討賠償,為的不是數千元,而是希望通渠業少了騙客的害群之馬。結果不是最重要。緊要的是,嘗試過,可能成功;不嘗試,只有失敗,亦過不了自己尊嚴審查。
作者是澳洲法律學院主任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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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文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