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
麥懷禮:診所牌照制度展開 進一步保障病人安全和權益

【明報文章】繼私家醫院及日間醫療中心規管全面推行後,衛生署已於今年10月13日起接受診所牌照申請,正式啟動診所註冊制度。
香港採用公私營並行的雙軌醫療制度:公營醫療為市民提供安全網,而私營醫療則為有負擔能力的市民提供多一種選擇,與公營醫療互為補足。私營醫療機構是基層醫療服務的重要提供者,根據衛生署早前推算,全港約有5000間註冊醫生及牙醫執業的私營診所。
多年來,香港醫務委員會及香港牙醫管理委員會有效透過註冊制度,規管醫生和牙醫的專業操守。隨着醫療科技不斷進步,過去僅能在醫院內所做的一些醫療程序,如今已可以非住院方式進行。私營診所提供的服務愈來愈多元化和複雜,其醫療風險亦可能因此增加。
為加強管理醫院以外的醫療處所,政府透過《私營醫療機構條例》(《條例》)引入了針對提供高風險醫療程序(例如內窺鏡、化療、電療)的日間醫療中心;及只能做較低風險醫療程序的診所發牌制度,並制定實務守則,明確規範設施管理、人手配置、感染控制、風險應對、投訴機制等,保障服務使用者安全。
《條例》規定,診所必須遵守《條例》及《診所實務守則》(《守則》),方可申請或續領牌照。《守則》涵蓋環境設施、診所管治、服務流程、人員配備、醫療器材消毒、藥物管理等方面,確保病人在安全環境下接受診治。《守則》亦會定期檢討更新,以反映最新科學證據和臨牀需求。
發牌制度帶來的保障
為確保診所運作安全合規,衛生署將定期巡查;如發現不符規定情况,會採取包括警告或撤銷牌照等措施,並督促改善以保障病人權益。為提升透明度與信心,市民可透過私營醫療機構規管辦公室網頁,查閱已獲牌照的診所名冊及規管行動紀錄。
至於規模較小(即由不多於5名註冊醫生及/或註冊牙醫執業)且不提供高風險醫療程序的「小型執業診所」,條例容許可豁免申領牌照。如診所符合《條例》訂明條件,可向衛生署長要求發出豁免書以繼續合法營運。
更妥善處理市民投訴
私營醫療機構投訴委員會(下稱「委員會」)於2020年成立,專責處理市民對私營醫療機構的投訴。投訴程序分為兩層:患者可先向醫療機構提出;若回應未如理想,則可向委員會投訴。委員會可向衛生署長及醫療機構提出建議和改善措施。
為協助私營醫療業界順利適應新制度,衛生署自今年3月起透過新聞公報、電視及電台宣傳短片、專業協會通訊及網頁等媒介,積極宣傳新規定,並舉辦多場簡介會解答查詢。詳情歡迎瀏覽私營醫療機構規管辦公室官方網站:www.orphf.gov.hk。
作者是衛生署私營醫療機構規管辦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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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懷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