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車剷銅鑼灣行人路 司機:不熟路跟高德地圖

【明報專訊】64歲地盤工人今年6月4日下午駕車到銅鑼灣,由軒尼詩道剷上崇光百貨正門前行人路,再駛入記利佐治街,被附近巡警截停及拘捕。地盤工人被控告一項危險駕駛罪,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他在警誡下稱犯案因不熟悉港島道路,加上不小心跟從「高德地圖」行駛。主任裁判官稱被告駕駛方式危險,幸沒釀成傷亡,判處他罰款1萬元、停牌半年及須自費上駕駛改善課程。
判罰款1萬 停牌半年
被告范興昌(64歲)報稱地盤工人。控辯雙方承認案情指出,今年6月4日,有警員在案發地點一帶巡邏;下午4時許,被告駕駛私家車沿軒尼詩道東行,剷上崇光百貨對出行人過路區,有途人見狀讓路,私家車與途人之間距離約1米,被告然後將車駛入記利佐治街,被附近警員截停及以涉嫌危險駕駛罪名拘捕。被告保持緘默,被帶返灣仔警署錄取口供時,他稱犯案因不熟悉港島區道路,以及不小心跟從「高德地圖」行駛。
被告被定罪後,控方指他屬初犯,過往分別有1次超載的交通定罪紀錄及3次定額罰款紀錄。被告求情稱自己為地盤工程車判頭,月入約4萬元,冀法庭不要判處監禁。
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判刑時稱,被告過往交通紀錄不算惡劣,本案駕駛方式危險,但時間短暫及沒造成傷亡,可以給予被告一次機會,遂判他罰款1萬元、停牌半年及自費上駕駛改善課程。張官着被告下次駕駛時要留意路面狀况,「下次唔會罰款處理」。
【案件編號:ESCC 209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