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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四成暫託院舍須先會談家訪 部分要求額外檢查 申訴署批「揀客」促社署增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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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長者及殘疾人士暫託服務,其中經隱蔽電話偵查行動及實地視察,發現近四成受查服務單位規定須與申請人會談或家訪,評估其精神及健康狀况才決定是否收納,甚或要求申請人自費做額外醫療檢查。申訴專員陳積志批評,該些單位涉嫌「揀客」,阻撓照顧者申請服務,「有負社會重託,亦有違服務有需要人士的宗旨及精神」,向負責監管的社會福利署提交共25項改善建議。

昨日公布的「支援長者及殘疾人士照顧者的暫託服務」報告,記載公署去年9至12月以照顧者身分致電46間暫託服務單位,並在去年10至12月到訪7間單位實地視察的結果。電話調查顯示,17間(37%)單位稱需在申請人遞表申請前會面或家訪,以評估使用者精神及健康狀况才決定是否收納;8間(17.4%)另要求申請人在社署體格檢驗報告書列明身體檢查外,事先自費做額外醫療檢查並提交紀錄,包括肺部X光、血液和尿液檢驗,以及物理治療和精神健康評估。實地視察亦佐證前述現象,4間(57%)要求申請人事先與其社工、護士和物理治療師會面,倘情况特殊或會安排上門家訪。

系統見空缺四成接電稱無 有因短急拒絕

電話調查亦揭部分單位無理拒絕照顧者申請,46間受查單位在社署「暫託服務或緊急住宿空置名額查詢系統」均顯示有空缺,但20間(43%)卻在接電後稱沒空缺,9間(20%)沒明確告知有否空缺;其中更有單位以暫託數日太短、太趕急為由拒絕,亦有聲稱沒足夠人手處理暫託等。

陳積志表示,要求預先會面或施加額外醫療檢查要求情况「普遍」,促社署加強監管;又批評院舍做法忽視照顧者處境,「如果照顧者最終抵受不到壓力,而與被照顧者雙雙走上絕路,將求救者拒諸門外服務單位又於心何忍呢?」他另指出,社署容許單位施加額外醫療檢查要求,欠缺規範,亦無從評估該等額外檢查是否必要。

業界有稱會面確保服務適切 有籲社署嚴打

安老事務委員會委員安老服務協會主席魏仕成表示,部分院舍增設預先會面要求,是為確保能向申請人提供適切服務,舉例部分長者或因身體機能,需專業人員或機械輔助,「如果沒足夠人手,又無這些設備,(院舍)夾硬收了回來(對院友而言)也不好」。他說,當院舍長期護理服務使用率小於九成將遭社署扣減資助,不少院舍均爭取將暫託長者「從短途客變長途客」,認為私營院舍沒誘因「揀客」。

銀創基金會會長李輝則稱,若院舍因申請人精神狀况而拒絕也無可厚非,「如他經常大叫、到處遊蕩、又爬牆……對其他院友也很滋擾」,但認為院舍不應事先會面或要求其他醫療檢查,更不應因申請人身體健康狀况而拒絕,「你拎得公帑,就必須履行社會責任」,籲社署加強打擊損害行業聲譽的害群之馬。

申訴署25建議 社署:接納並積極跟進

公署提出25項改善建議,包括建議社署繼續定期抽樣電話調查,鼓勵服務單位透過電話或視像形式評估而非預先會面,而若有單位在基本檢查以外施加額外檢查項目,亦應提出理據並先獲社署批准。

社署昨稱,接納並正積極跟進公署所有建議,當中部分建議已落實或進行中。社署回應查詢稱,已提醒各服務單位切實執行建議,包括盡量簡化申請程序、不應要求申請人額外檢查(例如肺部X光檢查等),以及充分使用指定或偶然空置名額提供暫託服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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