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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進建築就被拒續牌上訴 稱屋宇署無提供具體理由 (15:45)

牽涉數宗致命意外的「精進建築有限公司」早前被拒續牌,獲准上訴期間暫緩除名,高院今(2日)展開上訴聆訊。精進建築一方表示,屋宇署僅稱不信納精進可以列入名冊,無提供拒絕續牌的具體理由,有違《建築物條例》原意和法定責任。精進建築又指,該公司尚有總值120億港元的工程合約在手,包括房委會公屋項目,續牌會影響社會民生。
聆訊原定今年8月審理,押後至今日開始。代表精進建築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表示,政府基於多宗工傷意外將精進建築從承建商名冊除名,惟屋宇署和承建商註冊事務委員會並非擁有無限權力,應按《建築物條例》行使權力。余表示,條例第8C條列明「不論因任何理由」,如建築事務監督信納申請人不適宜註冊,可拒絕註冊續期申請;惟屋宇署拒絕精進續牌無交代任何理由,違反立法原意。
因安達臣道天秤倒塌意外被控誤殺的簡浩楷,曾是精進建築「獲授權簽署人」之一。余若海表示,屋宇署曾安排簡浩楷和另一獲授權簽署人麥劍亮續牌面試,兩人均面試失敗;麥在4票支持、3票反對下未能通過,簡之後辭任。余表示,兩人曾經不設面試之下通過評審,屋宇署今次無交代面試失敗的原因,違反決策者法定責任。
屋宇署一方早前呈交誓章,有官員引用會議紀錄、會見傳媒發言等,解釋內部曾討論精進建築可否續牌。余若海指出,署方無完整披露內部討論紀錄,懷疑有人「秘密討論」事件,考慮與續牌無關的因素。余又指,屋宇署指控精進發生3宗致命意外,反映安全管理存在系統性問題,惟屋宇署只就部分意外起訴精進,無跡象顯示存在系統性疏忽。
余表示,屋宇署列出考慮續牌的不同因素,無明確交代最重要的原因,猶如「將不同觀點轟炸法庭」(a bombardment of different points),精進建築無從得知理由。余續指,精進負責屯門公屋、東涌公屋和港大學生宿舍等項目,涉及1.3萬個公屋單位;該公司被拒續牌不是小事,而是與社會民生相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