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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大GPS:拆解字形部件要有所憑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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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漢字有超過3000年的歷史,是中華文化的重要部分。由是觀之,教師在語文課堂上分析字形、拆分部件時,應依據字源與過去的造字過程,作為教學內容的憑證。

有幼兒班教師認為漢字是「表意文字」,因而繪製圖畫來解釋字形,旨在用圖像化的方式,便於幼兒記憶。例如「媽」字,把左邊的「女」畫成一個女子,右邊的「馬」畫作馬匹;「貓」字的「豸」繪成一隻貓,「苗」則是四片嫩葉,加上一塊田。

「媽」跟一隻馬有什麼關係?

以圖像表示字形,也許能吸引幼兒目光,卻不符合字源。的確,有約佔十個百分比的漢字是象形文字,描摹實物形狀。但是,大部分漢字是合體字,由不同的字組合而成,字在合體字中變成部件,可標示意義,也可標示讀音。「媽」字中的「馬」部件只表示字音,並不表示字義。如果繪成馬匹,是否代表「媽」字的意思與馬匹有關?「媽」字畫成女子加上馬匹,難道是指雌馬,而非母親?因此,不是所有字都適合把全部部件畫成圖畫用作教學,這樣解釋字形並不恰當。

幼園教師要學習說文解字嗎?

另一例子,有低班活動教案,舉出包含「人」部件的字例:「令」、「合」、「來」、「命」、「金」、「盒」、「趁」、「會」……以上部分字中,包含看似「人」部件的筆畫,卻並非「人」部件。例如:「合」字,字形像蓋子與器皿相合,應拆分為「亼」與「口」。開首兩畫其實只是「亼」的部分。漢字中,現今字形外表相似,甚至相同的部分,可能不是同一部件。反過來說,字形不一樣的,卻又可能是同一部件。例如:「亻」與「人」部件,皆來自「人」字,同樣是「人」部件。參照字源,「人」部件的字例應是「他」、「你」、「眾」等。再者,「金」字最上方的「人」,倘若視為「人」部件,則「金」字取去「人」後,餘下的會是什麼?剩下的部分能否在其他字中找到?是以只憑外表剖析字形,就只會產生很多瑣碎而難以解釋的部分。

雖然教師拆解字形應切合字源,但筆者認為教師應權衡輕重,有助教學時才拆解字形,毋須字字都提供詳盡的字源考究。漢字歷史悠久,部分字的部件變得錯綜複雜,不易明瞭,也不利於學習。幼兒學習語文的重點應是認讀、書寫漢字,拆分部件只是協助他們理解字形的其中一種方法。

另一方面,有意見認為教師不是文字學家,毋須鑽研艱澀深奧的字源。然而,教師需要在課堂上拆解字形,就反映他們需要學習這方面的知識。而且,字源知識並不如想像中艱難。教師、課本編撰者只要學會一些基本概念,就能查閱網上字源字典,找到各字的字形剖析。這樣,教學設計就有所憑據。

文:林浩昌(香港教育大學幼兒教育學系助理教授)

作者簡介:由香港教育大學教育及人類發展學院的學者輪流執筆,分享對教育研究、政策和議題的所見所感。www.facebook.com/FEHD.EdU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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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 PaMa 教得樂 第57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