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
受賄2.68億 農業農村部原部長唐仁健判死緩

【明報專訊】吉林省長春市中級法院昨(28日)一審公開宣判農業農村部原黨組書記、部長唐仁健受賄一案,對被告人唐仁健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追繳在案的唐仁健犯罪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唐仁健此前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持續受賄逾16年
長春市中級法院於7月25日開庭審理該案。新華社報道,經審理查明,2007年至2024年,唐仁健利用在中央財辦、中央農辦、廣西、甘肅及農業農村部等任職時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職務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68億(約2.92億港元)餘元。
法院認為,唐仁健的行為論罪應當判處死刑,鑑於其受賄犯罪中有未遂情節,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具有法定、酌定從寬處罰情節,法庭遂作出前述判決。
去年5月任上受查 12月被捕
唐仁健去年5月在任上受查,同年9月被正式免去部長職務,11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12月,最高檢依法對唐仁健決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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