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即時港聞

七旬漢非禮中菜廳職員罪成罰一萬 官:不排除「一時糊塗」失去自制能力 (18:40)

發佈於

75歲老翁涉今年初在太子警察體育遊樂會中菜廳觸摸女職員臀部,因而被控一項非禮罪,被告不認罪受審,今(2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判刑時強調案情有一定嚴重性,惟不能排除被告受酒精影響、因「一時糊塗」失去自制能力犯案,加上被告初犯和事件沒對事主構成創傷等因素,決定判被告罰款1萬。

控方案情稱,任職中菜廳的事主X,今年1月3日在警察體育遊樂會收拾桌面時,感覺被告蔡濤能(75歲,報稱退休人士)觸摸她左膝後方至左邊臀部上方,行為持續數秒。辯方則指被告因飲醉酒失去意識,忘記事發經過,就算他有碰X,也沒有猥褻意圖。

暫委裁判官杜卓倫裁決時分析,X和被告不認識,沒潛在動機誣捏被告,她的供辭亦明確清晰,裁定X誠實可靠。至於被告的說法,杜官指,被告一方面稱當時失去意識,卻又在控方盤問下肯定不曾碰到X,認為被告其實並非全無意識,最終拒絕接納他的供辭,並裁定他具猥褻意圖,罪名成立。

辯方求情稱,依賴高齡津貼維生的被告是因「飲出禍」犯案,又指其行為並非同類案件最嚴重,亦無證據顯示X事後精神受創,冀法庭判感化令協助他戒酒。杜官聽罷求情後則決定判被告罰款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