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娃哈哈爭產案凍資令 宗馥莉上訴駁回

【明報專訊】內地飲品巨頭「娃哈哈」已故創始人宗慶後的子女爭產案持續發酵,案件早在內地人民法院立案,高院處理該案洐生的在港資產處置事宜,涉及17.99億美元(折合約141億港元)等,頒令禁止宗慶後的長女宗馥莉提取相關資產,並須披露戶口最新結餘。其後宗馥莉一方就臨時禁制令及披露令向高院申請上訴許可,高院昨頒判辭,指出申請方提出的理據無可供爭辯,駁回其申請,但批准暫緩部分披露令內容,另下令申請方支付訟費。
官准暫緩部分披露令內容
案中3名原告分別為宗繼昌、宗婕莉及宗繼盛,為宗慶後的私生子女;被告為宗馥莉及建浩創投有限公司(Jian Hao Ventures Ltd)。
法官於判辭稱,宗馥莉一方作為申請方,向法庭申請上訴許可。申請方提出,案件應具有合理可供爭辯之處,而且能夠證明有耗散資產的風險,法庭才能頒布臨時禁制令,申請方亦質疑披露令範圍過廣。惟法官不同意申請方說法,指若不能妥善保全在港資產,將使在內地訟訴案中尋求的救濟形同虛設,並強調披露令的目的是確保禁制令能有效執行。
法官又稱,從原告方提供的「委託書」、「協議」及「手寫指示」可見,宗慶後有意為3名私生子女設立離岸信託,當中資產分配及收益分配等爭議,具有可供爭辯之處及需要留待內地法院審理。法官認為申請方提出理據無可供爭辯,駁回其上訴許可申請,但批准暫緩披露有關案中匯豐銀行帳戶於相關時段被處置的資產去向,直至申請方向上訴庭申請上訴取得結果為止。
早前法庭判辭披露,宗慶後在逝世前一個月,指示其遺產執行人來港,指定在匯豐銀行為3名私生子女辦理信託。在宗慶後逝世後,3名原告與宗馥莉簽署協議。原告方指稱,宗馥莉承諾為3人設立離岸信託,合共21億美元,後來拖延設立信託,或有意不履行承諾。
【案件編號:HCMP 277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