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六旬婦涉聆訊時拍攝法官 准保釋候審 (16:36) 發佈於 2 個月 前 2025 年 9 月 25 日 By 明報 一名六旬婦上月底涉嫌在灣仔區域法院聆訊期間拍攝法官,被控一項「禁止在法院處所內作出記錄等」罪。案件今(2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待控方索取法律意見。裁判官將案押後至11月20日再訊,其間被告准以1000元保釋,但不得離港。 被告陸佩玲(65歲、報稱退休人士)被控違反香港法例第228章《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7條,控罪指他於2025年8月28日,在香港灣仔港灣道12號區域法院15樓49號庭未經合法授權拍攝法庭內人員的照片,即法官。 相關文章:法庭編輯推介 Up Next 警車司機涉不小心駕駛 傷者入稟向司機及警方索償 (16:36) 不要錯過 北角摩天大廈塌棚壓兩車 (17:02)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商人許銳生非禮秘書助理兩罪成 官:監禁或是唯一合適選擇 (17:53) 鄭嘉如私人檢控前僱主《華爾街日報》案 排期12月18日開審 (17:50) 李星衢祖業爭產案 上訴庭維持原判 准出售羅便臣道15號地皮 (19:29) 16歲男生參與「建國聯」認分裂國家罪 求情冀判入教導所 官質疑或屬「積極參加」者 (18:37) 醫科生與自閉症男童肛交 判囚13個月2周 (17:31) 乘客不滿多收3毫子車資遭罵「唔死都無用」 的士司機判罰2000元 (1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