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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年內與東盟國近百次司法互助請求 林定國:續加強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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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本港尋求加強與東盟關係,律政司長林定國昨日表示,香港過去一年收到東盟司法管轄區提出的85項刑事司法互助請求,香港也向東盟國家提出8項請求,涉及追討犯罪款項等安排,重申會繼續加強與東盟國家合作。

部分西方國家在2020年國安法生效後暫停與香港的移交逃犯及刑事司法互助協定。律政司國際法律專員丁國榮本月初在港大一個法律研討會表示,曾透過聯合國多邊國際公約機制下,處理過牽涉暫停協定國家在內的司法互助請求,但無透露具體地區。

目前東盟10國中,香港與4國有雙邊刑事司法互助協定及移交逃犯協定,分別是馬來西亞、印尼、新加坡及菲律賓。香港與泰國過去曾傳洽商移交逃犯及刑事司法互助協議,但未成事,香港另與汶萊、柬埔寨及泰國簽訂法律合作的備忘錄(見表)。

個案涵蓋貪污洗錢得益

林:港金融中心地位建基法治

林定國昨在中國東盟成員國總檢察長會議開幕禮致辭時說,香港與東盟4國有雙邊司法互助協定,與其他東盟國家則可透過《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和《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兩條國際公約及互惠原則下合作。他表示,過去一年東盟司法管轄區及香港請求個案,涵蓋貪污或洗黑錢等不同種類罪案的追討犯罪得益請求。他表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建基法治,也是世界上最少貪污地方,香港會繼續加強與東盟國家合作,在新形勢下打擊跨境犯罪。

根據聯合國兩條公約下,設有機制讓締約及適用司法管轄區可逮捕及遣返逃犯,及處理證據及處理犯罪得益等。

丁國榮在月初港大研討會表示,部分國家暫停香港司法互助協議實屬不幸,但香港仍然可透過多邊國際公約向外國提供司法互助。他不點名提及,過去在亞太地區的案件中,由於涉嫌犯罪得益經過暫停與香港雙邊協定地區,而處理相關司法互助,但無具體講述詳情。

林定國昨日在討論環節中,向與會者介紹香港最新反洗錢反貪的最新立法措施。中國與東盟代表團團長簽署聯合聲明,重申致力打擊跨國犯罪,包括洗錢及腐敗犯罪,及完善法律框架及工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