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落藥迷魂3女同事 銷售員囚27月

【明報專訊】44歲直銷公司銷售員分別趁女同事及下屬在他家中留宿時,落藥迷魂對方,他否認3項「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施用毒藥或其他殘害性物品或有害物品」罪名,早前在區院被裁定3罪成立,還押至昨判刑。法官斥被告違反誠信,有計劃且連續犯案,判刑須起阻嚇,判處被告入獄27個月。
被告潘迪偉被控於2013至2014年間,在九龍城廣播道柏園某室內先後非法及惡意向3名事主施用催眠藥。法官練錦鴻判刑時指出,案中無證據顯示藥物的化學成分,但從事主反應可見會令人快速失去知覺,服後失去記憶。
練官指出,本案有多項加刑因素,包括被告侵犯他人身體自主權、被告與3名事主屬同一公司團隊,感情深厚,但被告濫用身分及違反誠信、被告有計劃犯案,且5個月連續干犯3罪。練官表示,辯方求情稱一旦被告入獄,年幼女兒及家人會失去照顧,惟案情嚴重,判刑須具阻嚇,最終就3罪共判被告入獄27個月。
飲參湯失知覺 醒後僅毛巾裹身
控方案情指出,姓歐事主曾在被告所屬直銷公司做銷售員。2013年,歐為衝業績常與被告見面,工作後留宿被告寓所。案發當晚,歐喝參湯後洗澡時昏迷,醒來發現全身濕透,僅毛巾包裹身體,被告稱歐可能太累在廁所昏倒。後來歐從其他女同事獲悉類似經歷,包括一名姓周事主曾喝橙汁後不省人事。
歐懷疑事件與身體狀况無關,遂聯同其他事主報案。審訊時庭上曾播放一段錄音,有一把男聲否認有性侵事主,只是未能自控下與事主換衫。被告自辯時否認有「易服癖」及替事主換衫。
【案件編號:DCCC 89/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