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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ox誤殺案 急症醫生:報案人未提打針用4藥

【明報專訊】私人銀行副總裁張淑玲2018年在一間醫務診所注射「Botox針」後死亡,涉案九旬主診醫生李宏邦被控一項誤殺罪,案件昨在高院續審。伊院急症室顧問醫生周志偉供稱,事主送往醫院後他曾致電報案人索取資料,但接聽的主診醫生無提及曾為事主注射Botox和使用涉案藥物,若他知道有關情况,會即時諮詢中毒諮詢中心判斷需否即時注射解藥。
事主送院時腦嚴重受損
被告李宏邦(現年93歲)被控2018年11月12日因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張淑玲(52歲)。伊利沙伯醫院急症室顧問醫生周志偉供稱,事主送院時維生指數和血氧飽和度正常、無表面傷勢,但不清醒和瞳孔放大,格拉斯哥昏迷指數為3;若患者的分數介乎3至8分,代表腦部嚴重受損。
周續稱,他初步檢查事主後交由另一醫生接手,其間他致電報案人查詢事主情况,當時有一名男子接聽,稱自己負責急救,隨後把電話交給一名較年長男子,該男子自稱家庭醫生,認識事主一段時間。周引述該男子提到,事主有哮喘病史,在尖沙嘴逛街時突然氣促遂向他求醫,及後事主情况轉差,他有提供藥物和人工呼吸。
倘知所涉藥 問中毒中心尋方案
周稱,通話時聽不清楚藥名和藥物使用方法,該男子便把電話轉交予第一次接聽的較年輕男子,對方補充稱有為事主做心外壓和注射強心針,但二人均無提及Botox針和提供丙泊酚、配西丁、咪達唑侖和利多卡因的事宜。周志偉憶述,院方隨後亦有替事主抽血檢查,發現其血液酸值降低,代表有一定程度缺氧,經諮詢深切治療部後,事主在傍晚6時許轉送內科加護病房。
就Botox針和前述4種藥物的使用,周稱若得知會轉告香港中毒諮詢中心醫護人員,相信醫護會就恰當的治療方案提供建議,為事主即時治療。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 137/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