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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婦勒索案 被告指事主稱與太太沒感情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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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婦涉在已婚男友提出分手後,在網上發布含兩人合照的影片並勒索260萬元一案續審。被告今(16日)第二日自辯,稱男事主發現影片後脅迫她簽保密協議、規定她不得對外透露兩人關係,後來事主又指控她違反協議,令她困擾得須到精神科求診。控方盤問下,被告指起初不知事主是否想保密婚外情,因為「他說與太太沒感情」,而且「好多人的太太都不在意(婚外情)」。案件11月6日續審,被告將續接受盤問。

被告李燕林(45歲)否認4項未獲同意下披露個人資料罪、兩項勒索罪,以普通話作供。被告稱,男事主X於2022年5月及6月發現她發布的影片後,要求她簽保密協議,規定她須刪除通訊紀錄及影片,她說「我在他的威脅下不得不簽」。在協議中,X向她支付的「結束關係一次性財政幫助」金額由X決定,最後由150萬減至100萬元,她在6月17日簽協議。

惟同年9月27日,X的私人助理Y發現網上再出現相關影片;被告表明影片並非由她發布。被告發現9月影片中的照片與她6月發布的影片一樣,只是9月的照片上新增轉發及讚好等標誌,她懷疑有人早前下載影片後再於9月上傳。但X發律師信指她違反協議;她說「我覺得很困擾,之後我還有看精神科醫生」。她在本案開審前才知道X於2023年3月再發現網上有影片流傳。被告又稱,她曾收到電話滋擾,有身分不明的人傳訊息指「有人叫我哋同你日日玩」。

控方盤問被告時,問她是否知道X想保密兩人間的婚外情;被告稱X起初沒說過,故不知他是否介意,而她沒想過是要公開或保密。控方再問被告是否覺得婚外情須被保密;被告說「就算有些人有太太,都未必會介意」、「好多人的太太都不在意,他(X)說與太太沒感情」。控方指出,被告明知X不想公開關係,卻把兩人見面時的對話錄音,以當作籌碼;被告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