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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濼生:產業政策的理論和手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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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傳統上,產業政策又稱工業政策,泛指政府刻意支持若干被認為重要或值得扶持的工業。諸如日本、韓國、台灣、新加坡等經濟體的工業化和經濟轉型之亮麗成績,廣被認為是產業政策成功的範例。

日本通商產業省(Ministry of International Trade and Industry, MITI),是今天經濟產業省的前身。二戰結束後,MITI於1949年成立,百廢待興之際,MITI特別關注一些關鍵工業如鋼鐵、汽車和電子的發展,一方面引入外國技術,另一方面向該等行業給予多方面支援,在稅務、關稅、補貼、基建、信息等多方面促進行業發展。

韓國、台灣、新加坡等經濟體亦有類似政策。韓國工業化初期,實行進口替代政策,重點發展應對本地市場需要的輕工業,如紡織、食品加工等。林毅夫教授批評import substitution違反比較優勢理論,但工業起步初期,國內市場提供本土工業初試啼聲之便,亦有其合理性。1960年代末至1980年代,隨着資本累積,韓國開始有條件發展鋼鐵、化工、造船、汽車等重工業。政府為關鍵企業提供貸款、補貼和保護性的政策,對相關企業幫助極大,惟也引致財閥冒起,反過來左右政治。然而韓國經濟冒起之快,當天的工業政策仍居功不小。

台灣早於1960年代初期,開始規劃位於基隆市的六堵工業區。其後多個工業園區相繼出現,最多人熟悉的是1975年開設的新竹產業園區;隨着產業升級的需要,1980年再開設新竹科學工業園。

星洲積極有為 值得虛心學習

新加坡則早於立國之前的1961年,已開始興建面積逾60平方公里的裕廊工業區(Jurong Industrial Estate)。星洲自1965年立國以來,一直由人民行動黨執政,從未間斷。政府積極有為,一方面填海造地,一方面積極引資,並刻意保持製造業在本地生產總值(GDP)佔比20%以上。新加坡近年再發展了面積達6平方公里的Jurong Innovation District,一心為新加坡打造先進製造業樞紐。主導這些建設和為新產業提供種種支援的,是1968年成立的JTC Corporation(JTC)。星洲國策務實有為,並處處顯出既看懂人性,又懂以全局觀治國,值得我們虛心學習。

香港早期工業發展 可謂異數

相比日本和「四小龍」其他成員,香港是一個異數。本港早期的工業化,差不多完全沒有明顯的政策支持。香港工業化始自上世紀50年代。中國大陸解放初期推國有化和計劃經濟,又被西方大國制裁,大量資金、工業家和勞動力從內地湧到香港,造就了工業發展的條件。

香港政府直到1980年代,都奉行「大市場小政府」的自由主義不干預政策。當時香港做的,無非是在觀塘等地興建工業大廈和大量徙置區公屋。1970年代,徙置區公屋變成質素較佳的廉租公屋。面對保護主義,港府積極爭取較佳條件,如高一點的配額和低一點的關稅等。為開闢新市場和吸引外資,香港1966年成立貿易發展局;為推動工業創新,1967年成立生產力促進局。香港工業邨公司1977年成立,其管理的3個工業邨,面積僅2.14平方公里;相比達60平方公里的裕廊工業區,簡直是小巫見大巫。2001年5月7日香港工業邨公司解散,併入香港科技園公司。科技園公司管理的科學園面積,也只有22公頃。

儘管香港長期沒有產業政策,其早期的工業發展卻令人刮目相看。上世紀70年代,香港在不少領域都是世界第一。學者鄭德良指出:「1950至1974年的25年間,出口貿易總額增加了7倍多,而香港產品的出口卻增加近55倍。」曾處世界出口首位的香港產品,包括服裝、玩具、蠟燭、手電筒、塑膠花、手表等。香港製造業工作人口,曾高逾80萬。

然而時移世易,2023年(今年發放最新數據)製造業佔香港GDP的比重僅得1%,服務業佔比則攀升至93.5%。這是市場差不多完全自由運作的結果。顯然,新加坡製造業佔GDP逾20%,是「有為政府」蓄意造成。當天星洲有遠見地在還未立國期間大舉填海造地,早期的計劃已打算開發36平方公里土地,預留輕重工業、軍事工業及住宅地,1969年達標率已逾半;其後1968年成立的JTC繼續造地,並全盤計劃按工業發展需要的各種設施,積極招商引資。

若不徵外勞稅 中介有可能濫收費

香港因金融和服務業發展加快、工資上升,更值1978年後大陸改革開放,製造業大舉北移,本土製造業的GDP佔比不斷下跌,並因土地和勞工兩個瓶頸制約下,難以吸引大型製造商進駐。相反,星洲除以填海造地解決土地瓶頸問題,更以大量吸納外勞解決勞工不足問題。

要注意的是:新加坡不設最低工資,對外勞也不設最低工資;但如要引入外勞,僱主對本地僱員必須支付不低於「合資格薪酬」(Local Qualifying Salary)的工資,並按公式計算外勞配額。此外,當地僱主也要按工種繳付不同外勞稅(foreign worker levy)。筆者早於1991年,已建議香港向僱主徵外勞稅。由於香港工資水平遠高於外勞在原居地的工資,若不徵外勞稅,徒製造機會給外勞介紹商濫收介紹費(可以不同形式收取)。星洲對技術要求高的徵較高外勞稅,反而減少了外勞因欠巨債要借貸的個案。

新加坡當然也控制引入外勞的規模,它對不同行業制定不同的外勞倚賴比率(dependency ratio):建造業最高,達83.3%;服務業最低,35%。低技術的外勞稅為每月330新加坡元(約2000港元);高技術的為650新加坡元(約4000港元)。服務業外勞稅較高,按技術水平徵收450至800新加坡元(約2700至4900港元)。聘用外傭的外勞稅為每月300新加坡元(約1800港元);第二名外傭加至450新加坡元(約2700港元)。

星洲善用市場 駕馭人性

筆者欣賞新加坡的產業政策,它有遠見、有全局觀,對自由市場駕馭能力高,懂得利用政策提高市場效率,也對政策的成本和效益拿揑分寸。於宏觀政策上,它堅持管控新加坡元對一籃子貨幣的匯價;在網約車方面,它懂得其利害、管控適度,適時讓它發揮應有功能。政策背後,是善用市場、駕馭人性,強調自力更生、和諧社會,並在對外開放之餘把持自己的方向和自主,值得借鏡。

參考資料:

(1)ASEAN Briefing, “A Guide to Foreign Worker Levies in Singapore”

(2)新加坡人力部網頁

(3)鄭德良(1984年)《香港經濟問題初探》,中山大學出版社

(4)Ho, Lok Sang, P. W. Liu, and K. C. Lam, (1991). “International Labour Migration: The Case of Hong Kong”, HKIAPS Occasional Paper.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作者是嶺南大學潘蘇通滬港經濟政策研究所前所長、香港教育大學應用政策研究及教育未來學院兼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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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