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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指情婦收錢仍發影片 男事主:禍不及妻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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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已婚男子因不滿情婦索要保時捷汽車而分手,女方涉向他勒索260萬元一案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續審。事主第二日作供稱,女方把他「逼到埋牆角」,在他按協議支付107.5萬元後,女方卻再在YouTube發布由兩人合照剪輯而成的影片,內容指控他欺騙感情;他擔心家人受影響,哽咽道「禍不及妻兒」。辯方盤問時指出,女方根本沒要求他買保時捷新車;事主不同意,認為被告「當我提款機咁去撳」。

被告李燕林(45歲,從事美容業)由普通話傳譯員協助應訊。她否認4項未獲同意下披露個人資料罪,以及兩項勒索罪。男事主X在屏風後表示,他分別在2022年5月及6月5日得悉有人發布網上影片,片中載有3至5張他與被告的合照,X姓名被公開,有文字指他「玩女人」。X認為是被告所為,遂透過私人助理Y與她溝通。

付百萬元 簽保密協議

控方昨播放Y與被告同年6月9日的通話錄音,顯示被告要X到她家談判,否則不會刪除影片;Y當時向被告稱,她已令X「嚇到腳都軟埋」。X和被告終同意於4日後見面,錄音中被告着X「自己執生」。X在庭上解釋,被告當時定下「死線」,若雙方未能就被告索取的金額達成共識,被告就會更廣泛地公布兩人關係。

X在庭上續憶述,他與Y於該日在被告寓所的大堂跟被告見面,被告向X索取200萬元。X不接受,最終雙方在律師協助下簽署保密協議,X向被告提供100萬元本票。X補充,被告曾於上月索取60萬元時,X已先向她支付7.5萬元,因此連同本票,他共支付107.5萬元。

銀行發現影片 稱或礙融資

X續說,同年9月,X收到私人銀行高層的通知,對客戶年檢時發現網上有影片指X「偽君子」,恐影響X的融資。X表示,該影片長逾30秒,較之前的影片長,片中合照也增至逾10張,認為被告變得更激進。

X遂於同年10月13日報警,警方一度稱證據不足,故他11月向私隱專員公署投訴;但X於2023年3月再看到有網上影片指他「騙子」。X不禁在庭上哽咽道,被告以「知道他家地址」威脅他,他認為「禍不及妻兒」,又說自己具社會地位,怕私隱外泄。

X完成控方主問後,辯方展開盤問。X前日供稱,他2017年經朋友介紹認識被告,兩人2020年發展婚外情,被告當時知他已婚。辯方昨質疑,被告起初根本不知X已婚,至2021年初X才稱已有家室;X不同意。另外,X早前稱曾為被告支付80萬元清還內地房貸,辯方聲稱該款項屬情侶間餽贈毋須歸還,X亦不同意。

辯:無着買車 事主:索車始憤

辯方又質疑,被告沒要求X買保時捷新車、認為「唔買都冇大問題」,X不同意,稱正因被告索取80萬元不久後再索車而氣憤,認為她「當我提款機咁去撳」。他又透露,被告在家中存放保時捷的商品冊,稱到訪展銷廳後認為「啲車好靚」,而他隱約記得曾建議她考慮買二手車,但他認為被告已變得貪婪。X今續接受盤問。

【案件編號:DCCC 84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