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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控勒索有婦之夫260萬 事主指被告把他「逼到埋牆角」 (15:04)

已婚男子因情婦索要保時捷汽車而決定分手,女方其後涉嫌將由兩人合照剪輯而成的影片發布至YouTube,指控他「玩女人」,疑向他勒索共260萬元。女方否認6罪,案件今(10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續審。事主稱,被告把他「逼到埋牆角」,在他按協議支付107.5萬元後,被告卻再發布含有其個人資料的影片。他擔心家人受影響,哽咽道「禍不及妻兒」。
被告李燕林(45歲,從事美容業)由普通話傳譯員協助應訊。她否認4項未獲同意下披露個人資料罪,以及兩項勒索罪。男事主X供稱,他分別在2022年5月及6月5日得悉載有其相片及批評字句的影片被發布後,認為是被告所為。X透過私人助理Y與被告溝通。
控方播放Y與被告在同年6月9日的通話錄音,顯示被告要X到她家談判,否則不會刪除影片。Y指被告已令X「嚇到腳都軟埋」。雙方終同意兩人同月13日見面,被告着X「自己執生」。X指被告已定下「死線」,若雙方再未能就他向被告支付的金額達成共識,被告就會更廣泛地公布兩人關係,事件「完唔到」。X指遭被告「逼到埋牆角」。
X及Y於同年6月13日在被告寓所的大堂與她見面,她向X索取200萬元。X不接受,終在律師協助下與被告簽署保密協議,並提供100萬元本票,連同之前已向被告支付的7.5萬元,他共支付107.5萬元。惟同年9月,私人銀行高層通知X指,對客戶進行年檢時發現網上有影片指X為「偽君子」,恐影響X的融資。
X同年10月13日報警,警方一度指X提供的證據不足,他遂在11月向私隱專員公署投訴。X於2023年3月再看到有網上影片指他為「騙子」。X哽咽道,被告一直以「知道他家地址」來威脅他,但他認為「禍不及妻兒」,又指自己具社會地位,故怕私隱外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