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刊
社會多走一步 晚期病人圓回家夢

【明報專訊】一名漸凍人症(肌萎縮性脊髓側索硬化症,ALS)患者,身體機能逐漸退化,在癌症夾擊下病情急轉直下,醫院多次建議手術或住院治療,但他堅持不做侵入性治療,不再進醫院。最後願望是在熟悉的家中、在至愛陪伴下走完人生最後一程。
然而,一個基層家庭,經濟拮据,在家離世似乎遙不可及。
「梁醫生,你可否幫幫我們一個病人和他的家人呢?」一個尋常夜晚,我接到賽馬會安寧頌護士的電話,聲音帶着懇切,也藏着一絲憂慮。
「究竟什麼事?要如何幫?」我問。
患癌漸凍人 最後願望在家離世
一名漸凍人症患者,患病6年,身體機能逐漸退化,去年更發現膀胱癌擴散,病情急轉直下。儘管醫院多次建議氣管造口或住院治療,他始終堅持不做侵入性治療,不再進醫院。
「他最後的願望,只是希望在家離世,在熟悉的環境、至愛的陪伴下,安然走完人生最後一程。」護士輕聲說道。然而,現實卻有重重阻礙。病人與太太經濟拮据,靠舊日同工義務資助才能聘請外傭協助照顧;醫院的紓緩治療團隊雖盡力支援,卻無法提供在家離世的最後醫療支持。
「梁醫生,你一直推動居家安寧……願意幫他圓這個夢嗎?」
「好,我來。」
第二天,我趕到病人家中。他虛弱地躺在牀上,但眼神清明。我握着他的手問:「如果病情惡化,你仍堅持留在家裏嗎?」他緩緩點頭,太太在一旁紅着眼:「這是他的願望,也是我的心願。」
我仔細評估後,提示賽馬會安寧頌的護士準備製氧機、抽痰機,希望能紓緩徵狀,並教導家人如何觀察生命徵象,如何處理突發狀况,並準備未來的殯儀安排等。大家都決定盡量完成他的心願,在舒適、無痛狀態下,走完最後一段路。
接下來的日子,他的身體逐漸衰退,血壓降低。起初照顧者有點不知所措,尤其當病人口中咳血,小便屙血,大便也有血時,家人少不免會不安無助。我向她們解釋末期癌症難免有出血現象,並說:「如果覺得應付得來,就繼續在家照顧。否則,亦可送院。」記得當時家人立即承諾守候及陪伴。隨後病人進入昏睡狀態,沒表現多大痛苦。
過了一星期,我再度到診時發覺,病人在昏睡,而且血壓及血氧持續下降。於是,我告知大家要有心理準備,「該是時候告別了」。因為當病人血氧及脈搏明顯下降,而不能回升的話,一般都會在數小時後離世。於是病人的姊姊及姊夫也到來陪伴,他們還帶同神父來祈禱及祝福,賽馬會安寧頌護士也到來協助。病人就在當天晚上,在家人陪伴下、在太太懷抱中安詳離世,沒有急救的喧囂,只有溫柔的告別。
記得當晚我去為病人簽署死亡證明文件時,碰上了早已到場的殯儀禮儀師。初看到他時,我完全想不到他就是殯儀禮儀師,因為他看來實在年輕,就像一個大男孩。細問之下,他告知剛大學畢業不久,與友人合辦一間殯儀公司,特別希望為在家離世的病人服務。我看着他細心及一絲不苟地為遺體整理儀容,態度盡是尊重,他又輕聲安慰家屬,清楚交代之後運送及存放遺體的安排,好讓大家釋懷。看着這一幕,我心存感激。真希望有更多人願意投身提供善終及在家離世的服務,使得關懷、尊重、包容更能實現,善終亦並非遙不可及。
基層難負擔醫護上門照顧
港人想善終或想圓醫院以外離世的心願,是否真是遙不可及呢?
2016年,食衛局曾委託中大調查,發現30%受訪者認為若疾病進入末期、死亡無可避免時,他們希望在醫院以外的地方離世。換句話說,三成港人都希望不死在醫院內。可惜現實每年只有約3%港人如願,比率遠低於期盼。
香港人想在醫院以外自然死亡是否可行?現行法例要求:一、病人患有末期疾病,且死亡屬自然原因;二、醫生須在病人離世前14天內診視過病人,並在死亡後親自檢查遺體,確認屬自然死亡後,方可簽發死因證明文件(Form 18)。要求看似簡單,但落實時極需要醫療、社區及家庭各方面支援和配合。2024年《死因裁判官條例》修訂後,除了寓所及寧養院舍之外,合法離世地點還包括安老及殘疾院舍。
在醫院以外離世,首先想到是寧養院舍。香港現有3間寧養院舍(香港防癌會賽馬會癌症康復中心、靈實司務道寧養院、賽馬會善寧之家),專為末期病人提供臨終照顧,並設有遺體存放設施,讓病人毋須在最後時刻往返醫院,達到完全照顧至身後事的安排。惟3間寧養院舍不受政府資助,院友要自付費用,普通家庭一般難以負擔。
至於欲在安老或殘疾院舍離世的末期病人,則由於大多數院舍均缺乏人手和設備去照顧瀕死院友,絕大部分情况下仍會送院處理。賽馬會安寧頌自2016年起推動「安寧在院舍計劃」,致力培訓院舍人員、提升設施、加強對臨終院友的護理能力,這確實加強了院舍的安寧照顧服務。現有105間院舍參與計劃,讓60多名院友在熟悉的院舍環境中安詳離世。寄望政府能將此計劃納入恆常資助服務,惠及更多院舍長者。
但上述選項均需病人離開自己的家,對許多人而言,在家離世才是最終心願。然而,要在香港圓夢需面臨重重困難。首先,臨終病人選擇在家離世,需要有醫療照顧。富裕家庭可聘請私家護士及醫生上門照顧,但對基層而言,幾乎是遙不可及的奢望。雖然近年有社企提供收費的上門診症及死亡證明服務,但仍未普及,而且這亦有收費門檻。
其次,公立醫院對選擇在家離世病人的支援可說是極其有限。就以今次漸凍人症病人來說,公院的紓緩治療服務提供症狀管理,但無法支援最後階段在家離世安排。因此,許多家庭,尤其是基層,萬不得已下只能被迫送往醫院走最後一程。
政策、醫療及社區資源配合
既然如此,究竟在家離世仍有出路嗎?如何讓在家離世的願望更可行?或者可以從以下幾方面改善:
1. 加強社區安寧服務
.醫管局可以考慮擴大社康護理團隊對晚期照顧的支援,為選擇在家離世的家庭提供上門護理、疼痛管理及心理支援
.提供物資租借服務(如醫院牀、製氧機),減輕家庭負擔
2. 推動更廣泛應用預設照顧計劃
(advance care planning,ACP)
.鼓勵末期病人及早與家人及醫護討論臨終意願,讓病人及家屬可以更明確選擇「拒絕無效急救」或「希望在家離世」的意願
.讓醫療系統及醫護人員更尊重病人自主權,減少不必要的進出醫院
3. 完善死亡證明機制
.考慮推動公私營合作模式,教育及推廣地區家庭醫生相關臨終安寧照顧知識技能,發揮家庭醫生對晚期病人的支援角色;透過公立醫院專科醫生對地區醫生的支援,讓地區醫生協助病人的醫療照顧,以及簽署死亡證明文件
4. 安寧教育及培訓
.推廣醫療護理專業人士對臨終安寧照顧的教育及培訓,讓更多專業人員擁有評估臨終安寧照顧的需要及提供服務
我深信,在家離世不僅是病人的心願,也是我們對生命尊嚴的最後守護。香港的臨終安寧照顧服務雖然在過往10年有所進步,但仍需政策、醫療體系及社區資源的配合,才能讓更多家庭實現這個簡單而深刻的願望。未來,我們能否讓「善終」變得更普及?答案在於社會是否願意多走一步,讓每個生命都能在愛與安寧中,走完最後一程。讓「回家」不再是奢望。
■梁萬福
(老人科專科醫生,一直從事老年醫學及老年學研究,積極參與義務工作,從醫管局退休,仍不遺餘力推動長者健康教育及醫療服務。)
文:梁萬福
編輯:梁小玲
美術:謝偉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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