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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頭邨男子代父出頭誤殺和事老 認罪囚兩年半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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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大仙東頭(二)邨去年發生命案,退休漢被人推跌致後腦重創後不治;事後一名34歲地盤工人被捕,他今日(8日)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誤殺罪,案情披露事源被告父親一次隨地便溺,而與邨內居民爭執結怨,被告按父親要求代為出頭,事主調停時遭被告推跌並撞傷頭部,其後身亡。法官指被告雖然無意殺害或嚴重傷害事主,但行為釀成悲劇,令無辜事主喪命,判刑須具阻嚇。經考慮他認罪及求情後,判被告入獄2年半。

被告章慶樂(現年34歲,報稱地盤工人)承認一項誤殺罪,指他去年1月29日在黃大仙東頭(二)邨旺東樓地下2號鋪外,非法殺害59歲男子陳坤。

案情指,被告父親章文(譯音)與一名叫劉漢平(譯音)的男子因為在東頭邨內各自經營回收店而結識,後來兩人的店鋪結業。2014年,劉與家人搬進東頭(二)邨某單位內居住,劉經常與一名鄰居,即本案事主陳坤在上址一間7-11便利店外喝酒消遣;章文有時參與聚會,但他酒後的行為惹來眾人關注。一次章文在便利店外的花槽旁邊小便,劉與章文爭執並打架,導致兩人被捕,關係更趨惡化。

至去年1月29日,劉與友人在上址喝酒,其間章文從便利店內行出,扔出6個啤酒空罐,並致電他人說「佢喺度,你哋現在出來」。約4分鐘後,被告與2名男子出現並包圍劉。被告不停指責劉襲擊他父親,又捉着劉的衣領。劉說事件已經過去,其時事主從後捉着被告的手肘,着他不要動手。被告突然轉身,猛力用雙手推向事主胸口,事主向後跌倒且頭部撞地,隨後口吐白沬、左耳及後腦出血。

惟被告仍想衝向事主,劉的友人阻止,質問被告「係咪仲想繼續」。有人報案後,章文留在現場,被告與同行2名男子逃走。當晚事主送院搶救,被診斷腦幹出血,延至1月31日凌晨不治。被告在1月31日早上到警署自首,他在警誡下稱「係我爸爸打畀我,叫我落去、陪佢質問『阿平』點解打人同了解件事」。

法官判刑時提及,被告的父親去年12月離世,被告當時還押在監房而未能出席父親的喪禮。被告深感後悔,想對事主家人致歉,又坦言他經歷父親離世後明白失去至親的悲痛,願意承擔法律責任。惟法官指出,被告犯案後逃離現場,加上過去有搶劫罪案底,事件令無辜事主喪命,最終判囚2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