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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漢清涉不小心駕駛被控兩項傳票控罪 稱將爭議涉案「車CAM」片段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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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全國政協委員、資深大律師胡漢清,涉嫌去年8月不小心駕駛及沒有在要求下提供資料,被票控兩項相關傳票控罪。案件今日(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進行預審,胡漢清自行應訊,透露將爭議涉案行車紀錄儀片段,並指正與控方就其中一項傳票罪進行認罪協商,將不小心駕駛改為違反橫越雙白線的規定。裁判官指示控方要適時交代跟從辯方申請的進度,並排期10月14日開審,預計審期一天。

胡漢清(現73歲)坐輪椅代步,在律師席上自行應訊。控方透露,胡在審訊期間會自行抗辯。本案將會傳召3名證人,包括提供行車紀錄儀片段的投訴人、負責發出傳票的警員,及一名大廈保安,並預計案件在一天內審結。

胡表示,他曾就涉案行車紀錄儀片段的完整性,向警方申請延期提供資料,惟案情撮要中未有提及。胡又指,正與控方進行協商,若控方考慮將不小心駕駛改為違反橫越雙白線的規定,他願意承認違反規定。控方回應,需要向警方確認申請延期一事,以及需時與律政司商討。

裁判官遂將案件排期於10月14日開審,另指示控方需於28天內以書面方式表示立場及會否考慮認罪協商。

兩項傳票罪指有人提出告發,指稱胡於2024年8月14日下午5時57分,於羅便⾂道103號景雅花園外面,在道路上不小心駕駛一輛私家車;另指稱,胡身為當時該車輛的登記車主,沒有於2024年8⽉21⽇後21天內向通知書內指明的警務⼈員,供給⼀份按通知書內指明格式及簽署的書面陳述,提供該被指控罪⾏發生時之司機的姓名 、地址及駕駛執照號碼及與該上述司機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