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
廣西「亮證女」行政拘留5日

【明報專訊】廣西防城港「平治女司機亮證逼讓車」一事持續發酵後,警方昨(6日)上午公布,對「亮證女」侯XX自8月5日至10日處以行政拘留5天。警方公開文書對其姓名隱私保護,但卻引用了曝光事件的另一當事人李先生的全名。經媒體轉載報道後,相關行政處罰決定書被刪改重發。
「八桂警察陽光執法網」報道,根據公安行政處罰書顯示,違法行為人侯XX,1997年06月出生。現查明,侯在7月22日下午5時45分許,駕駛黑色平治SUV汽車,行駛至防城港市江山鎮雄饒飯店對出小路,與對向而來的白色長城汽車會車時,與對方司機李天明發生爭吵,其間侯在其車內拿出一本「行政執法證」,「亮證」威脅對方。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決定對侯處以行政拘留五日處罰。
警發消息泄與事人資料
警方發布該則消息後,「澎湃新聞」引述接近事主李先生的人士稱,「他本人有點懵」,因為官方公布的這份行政處罰決定書上,侯XX的名字、證件號、家庭住址等隱私信息做了打碼處理,李先生的姓名和車牌號卻被公示出來,侯XX的車牌號也被直接露出。直到昨日中午,該行政處罰決定書才將兩人的車牌號以及李先生的真實姓名隱去。
官方此前通報稱「亮證女」非公務人員,同車男子知道李先生的個人信息,是因為「兩家認識」。不過通報說法被認為不合常理,未能令公眾信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