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即時兩岸

北京原檢察長項明一審判死緩  涉貪污受賄兩罪 (15:40)

發佈於

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今天(4日)依法公開宣判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原黨組書記、檢察長項明貪污、受賄案,對被告人項明以貪污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此外,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追繳其貪污、受賄違法所得及孳息,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