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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婦輕鐵站外過路時遭撞斃 裝修工認危駕候判 (15:07)

81歲老婦去年在天水圍銀座輕鐵站外過路時被一輛電單車撞倒,送院後翌日不治。司機被控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今日(4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案情顯示,事主過路期間行人過路燈轉為紅燈,馬路上仍有行人,但被告沒有停車或大幅減下車速,並撞倒事主。法官聽罷求情後,押後案件至周四(7日)判刑,被告續還押候懲。
被告陳家禧(現年38歲,裝修工人)承認於2024年2月15日,在天水圍銀座輕鐵站外危險駕駛,引致一名盧姓老婦死亡。
案情指,當日事主與家人走在上址對出的行人過路處,其間行人過路燈轉成紅燈,事主橫過馬路,遭被告的電單車撞倒,送院翌日因為頭部創傷致死。被告被捕後,在錄影會面中表示,他見交通燈轉為綠燈,以為所有行人已經橫越馬路,便減速繼續行駛。他發現事主時已收掣不及。控方指,當時電單車時速約37公里,被告沒有停車或大幅減下車速,駕駛行為遠遜於一名合格而謹慎的駕駛者。
控方在定罪後,透露被告於2012年有交通定罪紀錄,包括危駕及醉駕。辯方則指,被告案底發生於13年前,事發時被告因為要為家人的新居裝修,才途經上址。被告在求情信中表達悔意及反省,冀事主安息及其家人走出傷痛。法官押後案件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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