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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的士司機危駕撞傷老婦判囚7個月 官斥被告事發時只顧哼歌 (18:45)
七旬的士司機前年駕駛至旺角界限街與西洋菜北街交界附近,撞倒一名過路的老婦導致對方頭部受傷及腿骨骨折。被告早前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今日(4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刑。法官斥被告駕駛途中哼歌自娛,不專注路面狀况而導致事故,行為危險且道德罪責嚴重,判監是唯一選項,判處被告入獄7個月,取消其駕駛執照5年。
現年74歲的被告黃榮雀,被控於2023年11月8日,在九龍旺角界限街與西洋菜北街交界附近,在道路上危險駕駛一輛的士,引致76歲謝姓事主身體受嚴重傷害。
法官於判刑指,案發當日凌晨5時許,被告駕駛的士駛至界限街與西洋菜北街交界時右轉,右邊車頭撞到正橫過馬路的事主,然後輾過她。在事發後17秒,的士才完全停下。同日事主清醒送院治理,她的右頂枕部頭皮有血腫及裂傷、右脛骨幹移位骨折和右外側脛骨骨折等。事主出院時能在助行架輔助下行走。
法官續指,被告有30多年駕駛的士的經驗,現已退休,被告辯稱當時他見到黑影,反應不及才沒有停車。惟法官指,行車記錄儀攝錄被告駕駛途中哼歌、事主被撞一刻的慘叫,及事發17秒後的拉手掣聲,唯獨不見被告驚呼車前有人。法官認為,被告沒有及時煞車的原因是他沒有察覺行人,法庭不允許有人因為哼歌而不專注駕駛。經考慮被告認罪及年老可予減刑,判囚7個月及取消駕駛執照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