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周三(30日)通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陳時飛嚴重違紀違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和消費卡,違規接受宴請和旅遊活動安排,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退休後違規從事與原任職務管轄業務相關的營利活動;「靠藥監吃藥監」,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辦理藥品生產許可證等方面謀利,收受巨額財物。
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陳時飛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