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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新問責協議 要求遵中央指引 提及習「四個必須」 倘違協議可「調整」撥款

【明報專訊】涵蓋2025/26至2027/28三年期的《大學問責協議》出爐,本港8間教資會資助大學上月底已簽署,當中顯示政府向大學制定六大策略方針,稱院校有責任遵守,最新要求院校把握「科教興國」等機遇,並首次列明院校要遵循中央政府的指引,尤其是國家主席習近平提出的「四個必須」和「四點希望」。《協議》又列明如大學在院校管治、管理公帑撥款管理有重大缺失以至嚴重違反《協議》,政府有權調整撥款。
明報記者 鄧佾文
8間教資會資助大學以3年為一個撥款周期,由2019年起,八大每個三年期均須簽署《大學問責協議》。比對過往文件,新《協議》加入「調整撥款」段落,要求大學高層表明同意,如該校發生嚴重問題,教資會或政府有權調整撥款;文件列出7個例子,包括大學違反香港法例、院校管治或公帑撥款管理有重大缺失(major deficiency)、嚴重違反《協議》訂明的責任、收生及入學監察工作的結果未如理想等(見表2)。
要求融國家大局 「科教興國」
《協議》亦加入政府今年初訂明的6項策略方針(見表1),並稱所有簽署院校均同意發展方向,要在這三年期持續實施。第一項方針要求八大「支持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和增強香港發展動能」。本報比對上個三年期《協議》,本身已提及粵港澳大灣區、「一帶一路」倡議帶來機遇;新《協議》則首次提及「科教興國」、國家五年規劃,稱八大要把握機會為香港融入國家發展貢獻,積極檢視自身策略及優次。
《協議》第一項方針又要求各大學致力遵循中央政府對香港未來的建議和指引(advice and guidance),包括習近平2022年來港參與回歸紀念活動時發表的言論,提出的「四個必須」和「四個希望」,並要求增強香港發展動能、培育青年人才,保持香港繁榮穩定。其他方針涵蓋「豐富全人發展和品格培育」、「發展香港成為國際專上教育樞紐」、「秉持優質教學」等範疇。
習近平當年提及的「四個必須」包括必須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落實「愛國者治港」;「四點希望」包括着力提高治理水平、不斷增強發展動能等。
港大校長張翔、校委會主席王冬勝;中大校長盧煜明、校董會主席查逸超等八大領導層上月底已簽署新《協議》,8份文件已上載教資會網頁。
中大工程學院副院長、選委界立法會議員黃錦輝說,中大一早已開展《協議》所提內容,舉例逾10年前中大(深圳)開校。他認為將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等元素寫入《協議》乃正常事,亦代表特區政府更加重視,「很多事都是上情下達,政策及資源都有傾斜,作為一分子,想受益於這些傾斜政策,當然要融入規劃」。
黃錦輝:政策傾斜 想受益當然要融入
黃錦輝又認為國際化及「與國家對接」可以並行。談到以前有人批評大學「大陸化」,黃稱香港學術界以前未習慣做法,但現已轉變,認為毋須再大驚小怪,「以前港英管治的時代何嘗不是?英國有想發展的方向時,香港或多或少都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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