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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你蒟蒻果凍 明年4月起禁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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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提出修例加強對蒟蒻果凍的規管,將禁售高度或闊度小於45毫米的迷你杯裝蒟蒻果凍,業界亦須於其他蒟蒻果凍包裝上標示預防哽噎風險的警告字句,違者最高罰款5萬元及監禁半年。修訂規例昨刊憲,下周三提交立法會作「先訂立後審議」程序,明年4月1日正式實施。食安中心強調,禁售迷你杯裝蒟蒻是因其風險較大,更易導致窒息風險。

下周交立會先訂立後審議

《2025年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修訂規例》訂明,高度或闊度不超過45毫米的迷你杯狀預先包裝果凍不得含有蒟蒻。至於其他如屬預先包裝並含蒟蒻的果凍,銷售包裝最外層須以中文及英文清晰表明「注意:勿一口吞食,長者及兒童須在監護下食用」,上述字句有指定格式。新例未限制外地自攜蒟蒻果凍回港。

生效前倘發現 函入口商提醒

食安中心顧問醫生(社會醫學)(風險評估及傳達)張勇仁表示,當局檢視相關風險、主要經濟體做法後修訂,明年4月1日前如發現須禁售產品,會向入口商等發信提醒產品已列入規管範圍,4月1日起會開始執法,由於銷售商需清貨,相信距離刊憲後約半年時間實施新規例合適。

張勇仁說,世界各地不時出現因食用迷你杯裝蒟蒻果凍導致死亡事件,本地亦有死亡案例,而外國立法亦是以迷你杯裝為主,「起碼我們留意到日本無規管,一直以來有引致窒息及死亡個案,有規管的國家(案例)數字會較低」。

食安中心科學主任周淑敏表示,當局去年12月至今年1月做市場調查,112個樣本中有8%、即9個樣本因大小問題將禁售,有關產品可調整包裝尺寸符合新規定。她說,迷你杯蒟蒻不經咀嚼下易到達喉嚨並堵塞氣道,對兒童和長者風險更高。食安中心早前已聯同教育局向學校發信,建議學校小賣部和食堂等停售迷你杯裝蒟蒻果凍,絕大部分回覆的學校稱再無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