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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警長瞞債借遮仔會貸款 認欺詐判社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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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53歲時任警長隱瞞個人債務,以及向警務處申請延遲退休,並詐騙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儲蓄互助社,俗稱「遮仔會)批出3筆共逾30萬元的貸款,他早前承認欺詐等4罪,案件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認為被告的控罪可用社會服務令方式處理,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關家俊(53歲,案發時為警長)承認一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以及3項欺詐罪。他原本被控的另外3項欺詐罪早前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

辯方昨求情表示,社會服務令報告建議被告服160至240小時社服令,被告樂意接受。鄭官稱,考慮所有因素後,認為可用社會服務令方式處理本案,並對被告說「相信你明白咩叫社會服務令」。

申延遲退休時遭揭發

案情透露,被告向警務處申請「超過訂明退休年齡的警務人員繼續服務計劃」,並在申報表格上訛稱沒有未償還債務,亦從未受「個人自願安排」所規限。惟廉署調查發現,被告提出申請時尚欠一間財務公司及儲蓄互助社債務共約45萬元,並曾經受「個人自願安排」所規限。

另外,被告於2018年至2022年期間向儲蓄互助社申請3筆貸款時,隱瞞當時拖欠一間財務公司逾20萬元至逾60萬元不等,以及每月須向財務公司還款1.3萬元,誘使儲蓄互助社向他批出貸款共超過30萬元。

【案件編號:WKCC 455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