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中國

話你知:「小刑法」處理輕微犯罪 公安裁量處罰

發佈於

【明報專訊】《治安管理處罰法》在2005年8月首次立法,2012年10月修正,至昨日再次修訂後共6章144條,約2.2萬字內容。有統計指該法一半以上的應罰行為和犯罪樣態一致,只是違法程度輕重不同,因此也被稱為「小刑法」。

根據條文,治安管理處罰的種類分為:警告、罰款、行政拘留、吊銷公安機關發放的許可證件。治安管理處罰由縣級以上地方政府公安機關決定;其中警告、1000元人民幣以下的罰款,可以由派出所決定。

《治安管理處罰法》旨在處理輕微犯罪,因為不必經繁瑣司法程序,令警方更有效率維護社會治安秩序。警方辦案時,也首先思考是不是以治安管理處罰就足夠了。但亦因賦予警方有限制人身自由「審判」權,在人權保障方面向來備受關注。

明報記者

日報新聞-相關報道:

修訂《治安管理處罰法》 明年起實施 穿衣美化侵略可拘15天 改「老幼免責」 (2025-06-28)

反不正當競爭法 新修遏平台內捲 (2025-06-28)

苗華撤軍委委員職 海軍參謀長李漢軍褫人代 (2025-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