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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外判工涉投毒 事主:多次拒示愛

【明報專訊】食環署時任外判男員工涉把有毒粉末放入女同事飯盒,他否認一項意圖損害而施用毒藥或殘害性或有害物品罪,案件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女事主供稱多次拒絕被告示愛,而她事發日吃肉醬意粉後暈倒入院。醫生指出,事主的症狀或與亞硝酸鹽有關,但日常接觸到的濃度不會導致如此嚴重的反應。
被告叶文飛(29歲,無業)被控2024年11月26日在食環署於旺角的休息室內,向事主羅曉諭施用1至1.5克亞硝酸鈉,亞硝酸鈉是一種亞硝酸鹽。承認事實稱,被告去年12月1日被捕,警方在其外套內袋搜出載有白色粉末的可再封膠套。
事主供稱,事發時她是負責處理屍體的食環署外判員工,被告是上司。當日她把自製的肉醬意粉放進休息室雪櫃,上午約11時加熱後進食。後來她暈倒,醒來時發現被告扶着她,她疑失禁、冒冷汗、呼吸急促,由救護車送往廣華醫院。
曾被強吻 認曾睇戲收禮
事主送進深切治療部,翌日出院,隨即與任牧師的父親到教會分享這經歷,被告也有出席。事主之後在教會的女廁及廚房、被告接觸過的手提電腦袋內發現大量疑似水銀。她與父親商討後,懷疑被告與水銀及她入院有關,遂約被告同年12月1日到教會詳談。她稱事發日吃的意粉「正常無任何異味」,但仍懷疑被告涉案,終在詳談後報警。
事主又稱,被告多次向她表白均被拒,但仍把她當作女友、曾強吻她。被告知道她有男友後情緒激動說「點解揀佢唔揀我」。辯方盤問下,事主承認曾與被告吃飯及看電影,也有收他的禮物。
事主父稱被喊外父 感心態不健康
事主父親牧師羅志濂(音譯)供稱,被告叫他為「外父」,認為被告心態不健康。他當日極力阻止被告到病房探望事主,「非常唔想呢個人接觸我囡囡」。
醫生:症狀關亞硝酸鹽 非日常濃度
廣華醫院時任內科醫生方嘉華指出,事主尿液及血液報告顯示,她出現由硝酸鹽或亞硝酸鹽引起的正鐵血紅蛋白血症。方稱,硝酸鹽及亞硝酸鹽存在於蔬菜及醃製肉類中,但日常生活中接觸到的濃度不會導致事主般嚴重的症狀。聆訊未完,下周一續。
【案件編號:WKCC 5337/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