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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潘巧賢求情稱天真缺社會經驗 靠父給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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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庭上透露,現年31歲的次被告潘巧賢靠父親每月提供的3萬元維生,缺乏社會經驗,較為天真和單純,她經歷本案後「更加明白到要珍惜時間」,希望將來修讀藍帶廚藝學校課程;而44歲的首被告林舜則任職市場推廣經理,月入約1.3萬元,辯方形容其背景「非常之正面」。

林舜除學業「其他都無懈可擊」

綜合裁判官陳志輝和辯方提及的內容,親友在求情信讚揚林舜有禮貌和勤奮,其父母則形容他顧家,不信他會犯罪。辯方補充,背景報告顯示林舜安分守己,稱中五畢業的林舜除了「唔係學霸」,「其他都無懈可擊」。

潘巧賢則持中三學歷,依靠父親每月提供的3萬元過活,友人在求情信讚揚她心地善良,對朋友有義氣。求情信亦提到潘巧賢涉案後遭受為時兩年的網絡言語暴力,心理遭受莫大傷害。

辯方補充,潘巧賢缺乏社會經驗,比較天真和單純,因誤信盧曉虹犯案。辯方又稱,案發後潘巧賢在內地被扣押7天,另已就本案還押10多日,已汲取教訓,冀法庭「畀一次機會」,判處非即時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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